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学术道德教育。要不断加强学术规范、学术自律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考核与职务聘用的重要依据。
3.强化育人意识,严肃奖惩机制。教书育人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不仅要学问高深,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方向,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必须继续发扬我院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使教师树立从事教育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使其更好地教书育人。同时,强化教书育人的激励导向机制,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师德、考核以及奖惩、监督等各项制度,实行教师“师德一票否决”;树立师德建立楷模,发挥师德标兵的榜样作用,努力营造以德从教、治学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1. 落实聘用制度,严格岗位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的规定,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职务聘用制度,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按照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以及学院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明确岗位
职责,公开聘用条件、程序,加强业绩考核与聘后管理,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改善教师待遇,在分配上向教师倾斜,打破完全按职称定岗定酬的做法,按照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实行评聘分开,教师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2.严把引进关口,搞好选拔聘用。完善招聘条件,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机制;重视同行专家和社会舆论的评价,注重应聘教师的能力,特别要全面考察其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践动手能力。
3. 完善考核体系。主要考核教师专业建设实绩、教学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师德等。制定和完善学院的各系列的考核方案及分配改革办法,加强教学工作检查与督导,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和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改革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院内津贴分配和竞争激励机制,分配制度更加注重能力、业绩,提高绩效工资比例,实现优劳优酬,鼓励教师敬业、勤业、精业;经费分配采用切块包干的方式,加大二次分配的力度。根据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专任教师倾斜,向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倾斜,拉开收入差距,同时制定奖励政策,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及在专业教研教改上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学院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加投入,加强领导,健全机
构,完善制度,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经费保障,确保实行规划的各项目标。
(五)经费保障
学院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并将其纳入每年的经费预算,保证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首先是保障引进教授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经费投入。学校将制订相关的人才引进办法,每年投入约25.0万用于吸引教授、博士、企业等高层次人才来我院工作以及引进人才的继续培训;其次是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的其它各项经费投入。学院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中青年教师职业教育能力提升; 50.0万元用于“双师型”教师培养;30.0万元用于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60.0万元用于课程负责人培养;每年投入16.0万元用于兼职队伍管理机制、教学能力等建设;此外,学院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教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管理考核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