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9+3”计划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3]65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21 【实施日期】2013.05.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3]6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1日
贵阳市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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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 》(黔府发〔2013〕1号)文件,根据《贵阳市2011-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筑党发〔2013〕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着力教育的优先发展和优质发展,扎实推进“学有所教”民生行动,以“控辍保学”和均衡发展为重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以教育服务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秉持“安全、均衡、优质、现代、终身”的教育理念,确立“加大投入、推动公平、扩大优质、开放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教育基础建设为先导、以教育制度创新为手段、以教育质量提升为核心,努力实现贵阳教育的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9年义务教育: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8%以内,力争分别控制在0.5%和1%以内,9年义务教育的巩固率达到95%以上。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办学标准,基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教师数量充足,整体素质提升,按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3年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毕业生整班交接升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到2015年, 2 / 4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9万人,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基
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免除本省户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免学费覆盖率达100%,4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年度目标
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巩固提高9年义务教育水平,实施3年免费中职教育,实现分年度目标任务。
1.2013年:确保全市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8%、3%以内,小学、初中力争控制在1.6%、2.8%以内。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以上,减少109个农村教学点(含农村小学),乌当区、开阳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完成97个教学点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全覆盖,1905个班级“班班通”,完成国培计划4000人次。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分别完成招生3.07万人(其中技工学校0.975万人,民办学校0.35万人)、2.8万人。“百校大战”项目校15所(其中技工学校4所,民办学校1所),完成“百校大战”项目校招生1.81万人。免除本省户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覆盖率达100%,40%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清镇职教城东区建设基本完善,在校生规模进一步扩大,西区5所学校开工建设确保有学校入驻办学。
2.2014年:确保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8%、2.8%以内,力争分别控制在1.5%、2.5%以内;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观山湖区、花溪区、息烽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继续推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实中职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分别完成招生3.01万人、2.75万人。
3.2015年:确保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8%、2.8%以内,力争分别控制在0.5%、1%以内;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办学经费得到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办学标准,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为主”政策全面落实,教师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育教学质量进 3 / 4
一步提高。云岩区、南明区、清镇市、修文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白云区实
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继续推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实中职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分别完成招生3万人、2.75万人。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筑府发〔2013〕25号),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问责机制,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实行“一级考核、双线责任、三级联控、四项助推、五书制度、六类关注、七长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实行“控辍保学”一级考核: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监督检查实行一级考核,将“控辍保学”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学校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实行“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市、区(市、县)、乡(镇、社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委会)一条线,市、区(市、县)教育局、学校、教师、家长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3.实行“控辍保学”三级联控: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形成市教育局--区(市、县)教育局--学校(乡镇中心校)三级网上联动管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动态监管,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管理。 4.实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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