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2019003 赛项名称:珠宝玉石鉴定 英文名称:Gem Identification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二、竞赛目的
珠宝玉石鉴定在整个珠宝行业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通过本大赛,可以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实践训练的积极性,促进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可以展示高职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成果,促进职业院校之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成果的交流;可以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从而培养出适应行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1.完成时间:2小时
2.利用宝石显微镜、折射仪、偏光镜、分光镜、二色镜、紫外荧光灯等设备对20颗珠宝玉石标本进行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3名2019年在籍高职同校学生组成,性别不限,其中包括队长1名,3名参赛选手共同完成各分赛
项的比赛内容。每校限报一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可配备指导教师2名。本赛项诚挚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欢迎本科及中职院校、行业、企业观摩。
五、竞赛流程 (一)比赛日程安排
表1 比赛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6:30-7:30 11:00前 正式比赛前一天 9:00-12:00 12:00 14:00-15:00 15:30-16:30 18:00 08:30-09:30 比赛第一天 09:30-10:00 10:00-12:00 12:10-18:00 比赛第二天 9:30-10:30 10:30-11:30 内容 早餐 各参赛队报到 裁判员培训 午餐 领队会议、抽签 选手熟悉赛场 晚餐 开赛式 检录抽取团体赛赛位 比赛 裁判评分 大赛点评 闭赛式 地点 酒店 酒店 学校 酒店 学校 学校 酒店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二)比赛流程
参赛队报到——领队会议、抽签分组——组织参赛选手赛前熟悉场地、介绍比赛规程——举办开赛式——正式比赛(期间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比赛结束(参赛队上交鉴定报告)——裁判进行评定——举办颁奖仪式、闭赛式——召开赛项执行委员会总结会议。
六、竞赛赛卷
1.本赛项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的形式组织竞赛,不设理论考核
内容。实际操作考核内容为公开试题库,考核内容均来自以下“考察范围”。
2.样卷详见附件:“珠宝玉石鉴定”赛项报告样本。
3.本赛项将于开赛1个月前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www.chinaskills-jsw.org)公布赛题库。
珠宝玉石鉴定样题
(一)竞赛时间:2小时 (二)竞赛样题
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宝石标本(每套20颗,包含天然宝石、优化处理宝石、人工宝石及仿制品,其中彩色宝石10颗,玉石7颗,有机宝石3颗)及鉴定过程所需的各类必备设施和工具。
彩色宝石考察范围:钻石、红宝石、合成红宝石、蓝宝石、合成蓝宝石、金绿宝石、猫眼、变石、祖母绿、合成祖母绿、海蓝宝石、绿柱石、碧玺、尖晶石、合成尖晶石、锆石、托帕石、橄榄石、石榴石(镁铝榴石、铁铝榴石、锰铝榴石、钙铝榴石、钙铁榴石、翠榴石、钙铬榴石)、水晶、合成水晶、长石(月光石、天河石、日光石、拉长石)、方柱石、矽线石、堇青石、磷灰石、辉石(透辉石、顽火辉石、普通辉石、锂辉石)、红柱石、蓝晶石、黝帘石(坦桑石)、符山石、赛黄晶、柱晶石、榍石、合成立方氧化锆、合成碳硅石、人造钇铝榴石、玻璃,及相应优化处理宝石。
玉石鉴定考察范围:翡翠、软玉、欧泊、合成欧泊、蛇纹石、独山玉、绿松石、青金石、方钠石、孔雀石、玉髓(玛瑙/碧石)、硅化玉(木变石/硅化木/硅化珊瑚)、石英岩玉、钠长石玉、查罗石、蔷薇辉石、大理石、葡萄石、天然玻璃、菱锰矿、萤石、水钙铝榴石、异
极矿、苏纪石、天然玻璃,及相应优化处理玉石。
有机宝石考察范围:珍珠、珊瑚、琥珀、煤精、猛犸象牙、龟甲、贝壳、海螺珠、塑料,及相应优化处理有机宝石。
(三)答题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珠宝玉石 鉴定》(GB/T16553-2017)、《珠宝玉石 名称》(GB/T16552-2017)等技术要求,利用竞赛组委会提供的鉴定仪器和工具对给定的20颗珠宝玉石标本进行鉴定,并提交鉴定报告。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五年制高职参赛选手须为四、五年级的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也可参加。
2.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
3. 各地区的省内选拔、名额分配和参赛师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行使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抽查的权利。原则上参赛选手经过各级选拔产生。
(二)报名要求
1.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大赛执委会确定的报名时间和名额,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完成本省的参赛报名工作。
2.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不得跨校组队,每队可以配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报大赛执委会备案。
4.参赛院校确定赛项领队1人,赛项领队应该由参赛院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担任。
(三)赛前准备
1.熟悉场地:比赛前一天下午,各参赛队及指导教师可根据赛项组委会的安排,参观熟悉赛场,在观摩区熟悉仪器设备操作。
2.领队会议:比赛前一天下午召开领队会议,会议将对赛项规程中的变更事项和其他注意事项加以说明,并组织完成各参赛队的分批抽签。
3.赛位抽签:比赛当日,参赛选手按大赛组委会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检录室,参赛选手或队长随机抽取团体赛赛位。
4.参赛队入场: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入场,并接受裁判的核验;参赛选手在比赛前1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无误,比赛时间开始方可操作;迟到15分钟将取消竞赛资格;参赛选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各队领队、指导老师及未经允许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四)正式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