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目 三 基 础 知 识
首先,让我们看看公安部对科目三的相关规定: 注:红色的字是对上述规定的解释或补充 6.3 科目三 6.3.1 一般规定
6.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也就是说,考试过程中,任何时候低于90分,你就不合格了!)
6.3.1.2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也就是说,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我们常说的科目四电脑考试,也是科目三的内容!公安部目前并没有“科目四”的说法!)
6.3.2 道路驾驶技能 6.3.2.1 通用评判 6.3.2.1.1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一般理解为任何时候都不能后溜) f)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g)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h)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i)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j)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k)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l)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m)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此项电脑没法监控,考官才可以) n)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o)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p)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q)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r)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s)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t)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u)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v)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w)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x)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y)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z)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a)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bb)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cc)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dd)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ee)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ff)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6.3.2.1.2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b)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c)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d)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但能及时纠正的;
e)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f)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g)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h)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i)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j)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k)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l) 制动不平顺的;
m)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6.3.2.2 专项评判 6.3.2.2.1 上车准备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6.3.2.2.2 起步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a)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10分;
i)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任何时候起步,使用离合器半联动超过30秒的,不合格。
(什么是半联动?就是挂着档,同时左脚踩着离合器,放了一部分)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离合器任何时候都不能连续踩着超过30秒)
6.3.2.2.3 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直线行驶过程中,方向盘左转或右转,转动超过5度的,不合格; 直线行驶过程中,方向盘从未转动过的,不合格; 直线行驶过程中,车轮压道路两侧边线的,不合格; 直线行驶过程中,车轮跑偏超过1米的,不合格; 6.3.2.2.4 加减挡位操作
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a)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此项会累计扣分的!) 6.3.2.2.5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a)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变道前未打转向灯或打转向灯不超过3秒就变道的,扣10分
变道时,车身的2/3,从原车道走到新车道后,才能关掉转向灯。在这之前,转向灯如果关掉了,必须在2秒内重新补打下去。在这之后可以不再补打。如果车身全部走到新车道后,必须在10秒内关掉转向灯! 6.3.2.2.6 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g)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h)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i)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目前的考试,靠边停车后,不要下车,直接起步继续考试。此时的起步同样要打左转向灯、按喇叭、挂1档、松驻车制动器、放脚刹、慢放离合器。
6.3.2.2.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d)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不论任何原因,在路口内停车的,不合格
路口左转弯未提前3秒先打左转向灯的,扣10分; 路口右转弯未提前3秒先打右转向灯的,扣10分; 6.3.2.2.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时速超过29公里/小时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6.3.2.2.9 会车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会车本来必须使用近光灯,但是我们几乎全程都要使用近光灯) 6.3.2.2.10 超车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考试时,要听到超车提示后才开始进行超车动作:打左转向灯等等) c) 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超车驶回原车道时,应远离被超车辆20米到40米的距离,不超过20米的不合格,超过40米的,又走出了超车的考试区域,也不合格) f)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超车前,未提前3秒先打左转向灯的,扣10分;
驶回原车道前,未提前3秒先打右转向灯的,扣10分;
深圳东森考场,驶回原车道前,未变换远近光灯的,不合格。
6.3.2.2.11 掉头
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 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d)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掉头未打左转向灯,扣10分,掉头过程中,在路口停车的,不合格。 6.3.2.2.12 夜间行驶
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考试开始前,应先打开灯光总开关,试着变换远近光灯,在仪表盘上找到远光灯的符号,确定符号的显示位置,再变成近光灯。考试过程中,除了照明不良的路段必须使用远光灯外,其它路段必须使用近光灯!如果错误地使用远光灯超过10秒就不合格了!所以,我们应不定时地确认灯光是否变成了远光。特别是我们打转向灯时,有时候会操作不当,不小心将近光灯变成了远光!
b)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6.3.3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评判按6.3.1.2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