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考试科目 040112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03708 03709 课程名称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学分 2 4 14 4 5 6 6 4 4 备 注 00015 英语(二)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00472 比较教育 03301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 3 03329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03330 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00443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一) 06231 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 00468 德育原理 06180 学校管理心理学 06230 小学艺术教育 5 二选一 5 6 5 4 不考英语(二)者须4 加考 5 18 19 说明: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2、“教育实习(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师司[2000]26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实行双证书制,具体考试方案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执行。 4、不考“英语(二)”者,必须参加“德育原理”、“学校管理心理学”、“小学艺术教育”三门课程。 07556 教育实习(实践) 06999 毕业论文 0 不计学分 河南自考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考生如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
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审批表》。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时间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期间,具体时间请留意河南招生考 试信息网的公告通知。转考手续具体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
①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
接到转入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
②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转出地办完有关手续后,持转出省考办介绍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查询,档案由转出省考办邮发。
(2)转入
①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
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
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外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和转入地准考证直接到市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不须到省考办领取档案。
③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籍材料是否到达,请查询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2、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及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考生部分课程如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予以免考。
(1)政治理论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政治理论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