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启用前试卷类型:A
2020年深圳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第二次线上测试
语 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学校、班级、姓名、考生号填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2.选择题的答案填写或涂写方式,请按照学校使用的考试平台所需具体要求作答。 3.非选择题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写在非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4.考生必须保证纸质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提交答题卡。
2020.4.11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在论辩说理中,很少有人能直接说服对立一方。这并不表示他论证乏力,而是因为,一般来说,论辩式说理起到的是强化自己一方、而非软化对立一方的作用。因此,对立的双方就有可能在辩论中越说越僵。
极端的越说越僵,这种情况在说理文化良好的社会中较少发生。这是因为辩论者在辩论中,理是说给“第三方”听的,而不是说给对立方听的。以第三方为说服对象,并由此来确定说理的主要构成要素,这便是英国哲学家图尔敏对公共说理的一大贡献。在图尔敏之前,对说理结构的理解和分析是以形式逻辑为着眼点的。图尔敏提出的说理分析模式却着眼于听众,具体而言,是那些立场中立、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第三方听众。例如,在法庭上,有争执的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立场和理由,同时还就对方陈述中的具体环节和细节提出质疑。各方这么做是为了说服中立的第三方——法官或陪审员。
图尔敏论证模式包括主张、保证、论据、支持、语气和反驳等要素。它具有两个基本的认知特征:第一,说理中所有的主张、理由、中介保证、理由的理由、对保证的支持等等,都是可以由对方诘问和质疑的,说理一方必须为此做好准备。第二,决定说理一方是否有理的是中立的第三方(法官和陪审员),不是自己一方或反对一方的“粉丝”。在这两点上,图尔敏模式都不相同于形式逻辑论证。
形式逻辑的论证是以说理结构为准的,对于说理的具体听众以及他们的疑问并不关注。然而,这些恰恰是图尔敏论证模式所关心的。例如,打篮球的人个子都很高,张三打篮球,所以他个子一定很高。从形式逻辑的论证来看,这个说法是可靠的。但是,实际上张三个子不一定很高。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论证的大前提(打篮球的人个子都很高)本身并不可靠。
图尔敏论证模式要求辩论者在说理时,要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仔细检查自己论证的每一个部分,并尽量事先估计到对立一方可能提出的反对理由。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员是典型的第三方听众。而在公共说
理中,第三方是公众。公众往往并不像法官和陪审员那样拥有裁决的权威,公众所起的第三方作用是形成舆论。公众越是具备理性思考的素养,他们的舆论机制就会对争论说理的双方提出越高的文明礼仪要求。谁在争论中穷凶极恶、出口伤人,不管说得多么头头是道,在第三方眼里都是不值得尊敬与信任的人。
总之,在公共辩论和争论中,避免对立双方越说越僵的机制是普遍具有教养的公众所发出的舆论。他们以理性、客观和冷静的第三方身份来进行仲裁,而不是像情绪化的“粉丝”那样狂热地崇拜和偏袒一方。粉丝以“哄客”(起哄,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面目出现,习惯于用暴力的话语来表现自己的立场。在哄客成群的地方,论争者失去了必不可少的第三方听众,双方直接顶牛,越说越僵,最终变成仇寇。
(摘编自徐贲《到底谁有理,问问“第三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论辩说理者常常强化自己一方而忽略软化对方,容易导致双方越说越僵。 B.公共说理的一方,应陈述立场和理由并质疑对方,以获得更多民众支持。 C.相比图尔敏论证模式,形式逻辑对说理对象不够重视,因此说服力较弱。 D.从说理结构上看来很可靠的形式逻辑,在公共说理中不一定能说服他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逐层深入,从为何向第三方说理、如何向第三方说理等层面展开论证。 B.文章将图尔敏论证模式与形式逻辑进行比较,以说明该模式的优势与特点。 C.文章将法庭上的法官与作为第三方的公众比较,以强调后者同等重要的地位。 D.文章举粉丝起哄的例子,从反面论证了在公共说理中第三方听众的必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学会从对方和第三方的角度完善自己的论证,可以大大提高公共说理的效果。 B.公共说理的结果是否公正取决于第三方是否具有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C.在好的公共说理中,说理双方在陈述观点、质疑对方方面应拥有均等的权利。 D.建设说理文化良好的社会,有赖于培养具有教养、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国民。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小题。 材料一:
深圳是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2000年就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但深圳垃圾处理设施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难以满足垃圾处理需求。纵观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严格的法律罚则与执法行为都是“标配”。例如,美国制定多部法规,形成了相对成熟、完备的法律支撑体系。在美国某些城市,乱丢垃圾者不仅可能被处以罚款,还可能被判社区服务甚至入狱。法律先行,也是深圳强制推行垃圾分类的必然选择。
近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民垃圾分类由此将步入法治时代,由“倡议分类”变为“强制分类”。《条例》改变当前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的模式,将垃圾费与垃圾产生量直接挂钩,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条例》还充分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创新和优化。比如,创设了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以及设立“垃圾减量日”等等。 (摘编自深圳特区报评论员《立法先行,护航“垃圾强制分类”》)
材料二:
二十多年来,“垃圾分类”一直在倡导,极少被践行,这是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真实困境。如今,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立法强制”或将成破解垃圾分类难题之关键。
超大城市先行先试,或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则是因为超大城市本身面临着较繁重的垃圾处理问题,“垃圾围城”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槛,超大城市已然没有多少时间再等着靠倡导出效果了,必须要出立竿见影的实招硬招。
二则,超大城市往往都自带流量与话题。在这些城市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容易形成全民关注与讨论,近期上海垃圾强制分类就成了网络热议话题。
垃圾分类要求在源头上科学立法,既要听取民众的意见,也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做法,同时做好法规实施的配套细则,如处罚、惩处措施等。还要进一步做好相关知识技能的宣传与普及,并为民众践行垃圾分类创造尽可能便利的条件。
(摘编自夏熊飞《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材料三:
日本垃圾分类的历史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00年的《污物清扫法》到2000年的《循环性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法律经过了多次修订。
日本政府认为,为解决废弃物回收问题,需要摆脱“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型”的经济社会,建设环境负荷小的“循环型社会”。日本相关法律要求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并规定了减少产生、再利用、再生利用、回收热量、适当处理等的优先顺序,从而实现了减少原料、重新利用、物品回收的法制化。
日本的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日本小学四五年级就专门开设了有关垃圾分类的课程,日常生活中一些未按规定分类的垃圾会被拍照,在学校作为反面教材使用。
德国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全球领先。其垃圾循环利用率为65%左右,包装行业可达到80%。在德国垃圾回收利用的整个链条中,有两个关键环节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如何教育民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二是分类回收的垃圾如何进行专业处理再利用。
自20世纪初,德国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从最初的垃圾不分类,至眼下的5类生活垃圾,德国循序渐进式的垃圾分类回收教育工作实施了近百年。从幼儿园起,德国小朋友就要培养垃圾分类丢弃的习惯。到了小学,垃圾分类是课本内容,学校会系统性教导学生垃圾分类知识及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等,培养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
(摘编自《突破垃圾分类难点有哪些国际经验可借鉴?》)
4.下列关于垃圾分类的信息,表述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深圳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得较早,但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通过、实施之前,是以倡导鼓励为主,以刚性的法律约束为辅。
B.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在“立法强制”方面都做得比较好,既有相对成熟、完备的法律支撑体系,也有严格的法律罚则与执法行为。
C.超大城市亟须以“立法强制”来破解垃圾分类难题,是因为垃圾处理设施已难以满足垃圾处理需求,而之前的“倡议分类”没有见到效果。
D.日本政府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法制,建成了环境负荷小的“循环型社会”,实现了减少原料、重新利用、物品回收的法制化。
5.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深圳市一方面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减量和分类,另一方面以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督促人们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B.超大城市更容易形成对垃圾分类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中小城市缺少这方面的优势,因而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时机还不成熟。
C.最早推广垃圾分类的日、德等国家一个世纪以前就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教育工作,教育孩子从小培养垃圾分类的习惯、提高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D.德国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能全球领先,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德国垃圾分类教育卓有成效,其专业处理再利用技术也比较先进。
6.你所在的学校准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面向全校征求建议。请结合材料,写出你的建议。(6分)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失灯影 张 炜
直到现在,古登州一带还有一个村子叫“灯影”。但这个村子是否就是过去那个得而复失的地方,人们还说不准。近一二百年来的变化之速,真可以说是沧海桑田,从古登州府置往西直到屺砪岛、三山岛,现在都成了人烟最稠密的地区。而不足一百年前这里只是荒野,二百年前则是莽莽苍苍的林子。
那时候这里的人走夜路,如果到了荒凉地方,最喜欢也是最害怕的,就是前边遥远处出现一处闪烁的灯影。有人就在挨近了荒郊的一点儿光亮时,才发现这是一处瓜棚,柱子上挂了一盏灯笼,有人坐在灯影里,问他话只字不答,赶路人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这人一回头把赶路人吓个半死。原来黑影里坐的是一头老狼,刚刚吃了一个人,正坐在那里舔嘴巴呢。类似的警示故事很多,一半是口耳相传的野趣,一半是当时的真实经历。时过境迁,现在这一带入夜常常是灯火辉煌,早就没有黑夜中星星点点的光亮了。现在所忧虑的只是太热闹了,是人气过盛,除了人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这样的村落里,曾有一位顽皮少年,他像大多数野孩子一样好奇,聪明却不喜读书,愿意冒险,越是家长禁止的事情越是要尝试一番。他多次在夜间独自一人跑到野外,总想遇到一两桩怪事。有一次他真的在野外瓜棚那儿见到了悬挂的灯笼,也真的发现了垂头反坐的人。就像传说中那样,他伸手往那人后背一拍,结果却大失所望:转回头来的是一个上年纪的看瓜人。对方看清了是个孩子,立刻叫出了他的小名。这使他觉得实在无趣。离开瓜棚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这在一般人是绝对不敢的,因为一旦迷路麻烦就大了。
经过了多次冒险,这个孩子胆子更大了。有一次他不知走了多远,感觉就快听到海浪声了,前面还是黑漆漆一片林子。突然他看到了树隙里有一两点灯影在闪烁,心上立刻怦怦乱跳,有不可抑制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