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太投资控股集团市场开拓激励框架方案
(试运行)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推进中太集团发展的战略转型,加快中太集团的市场开拓,创新市场模式,推进项目的落地,制定本框架方案。
1、以团队激励与个体激励相结合,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相结合为总原则。
2、项目激励的收益区间为:一般项目,在1‰—2%之间;利润高的项目一般在3%左右,个别项目可以到6%。具体项目,具体评估洽商。
3、市场开拓过程中:
对于本公司的团队和员工,运用公司资源,前期成本由公司支付的,给予团队的激励,一般为3‰左右;项目利润较高的,一般为6‰左右。没有运用公司资源,前期成本由公司支付,项目利润较高的,一般为1%左右,项目利润高的,一般不超过2%。PPP项目,一般不超过18‰。对于本公司的员工和团队,均需签订市场拓展责任书。
对于非本公司的员工,部分前期开拓费用由公司支付的,对于个人和团队的激励,有一定利润的,一般不超过2%;有较高利润的,一般不超过3%;个别特殊项目不超过4%。市场开拓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的,有一定利润的,一般在2%左右;有较高利润的,一般在3%左
右;个别特殊项目,一般不超过5%。PPP项目,一般不超过2.5%。由非本公司员工开拓市场的,均须签订居间合同。市场开拓至中后期且有落地的可能后,应由公司组织团队跟进。
项目开拓落地后,后期形成了区域市场,且后期的项目落地与市场开拓者关联紧密,应给予项目前期导入者以长期的激励,激励收益一般为0.3‰左右。
4、市场开拓的一般流程:项目信息—→项目筛选—→项目评估—→项目开拓—→项目跟进—→项目落地—→项目测算—→激励合同。
5、项目激励按照合同到账金额的比例实施,按到账进度计提,提成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团队人员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配,分配方案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6、特别说明:
⑴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激励团队开拓为基点,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开拓力,同时按照个人贡献与能力大小和投入的资源量和劳动量为计算单元,给予激励,具体分配方案需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⑵ 计算依据:以实际到账金额为计算依据。 ⑶ 计算期间:以会计年度为期间。
⑷ 发放比例:对于公司的员工和团队,按二八原则发放,其中:80%按进度款到账比例发放,20%转化为虚拟的股权,按照虚拟股权参与公司以年度为计算单位的纯利润的收益分配。
本办法自2016年 月 日起试行,后期可以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度调整。
本办法的制订和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 中太投资控股集团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发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