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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与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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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与调和

作者:郑洁

来源:《都市家教·下半月》2017年第04期

【摘 要】在《再论教育目的》一书中,从教育目的到各种观点理论,无论是个人与社会相互之间的比较,还是各理论自身,在作者约翰·怀特眼里都充满着冲突与矛盾。然而矛盾背后,并不意味着教育目的或者观点理论的非此即彼,相反,无论是以学生利益为教育目的,还是以社会为指向的教育目的,亦或是它们之中的观点主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进行调和,前提是,稍稍削弱赫胥黎《勇敢的新世界》里极限极端的假设,给予学生真正的自主性,提升学生的自律性,使其真正地在反省中得到欲望满足。【关键词】学生利益;社会利益;自主;自律;反省在《再论教育目的》一书里,针对以学生利益为教育目的中,有一个理论看似极具有哲理性,但作者却对其进行了一连串的否认和质疑,即“反省后的欲望满足”,很多人将重点放到“欲望满足”,即所谓的“利益”之上,再采用赫胥黎极端极限的假设,认为“反省后”对“欲望”“利益”的追求仍无止境,甚至会与以社会为指向的教育目的相冲突,甚至本人认为,连作者也如此认为,因此他才阐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内在利益的争论、自主权的保持、道德观念与准则的质疑。但是本人认为,倘若将重点置于“反省后”上,给予学生个人自主性,培养学生个体自律性,增强学生反省能力,把学生作为一个自主的道德主体,使他能自觉地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进而调和学生个人利益和社会道德利益的冲突,又将获得不一样的评价与认识。因此,本人将运用个人的理解与现实体验为作者笔下全然否决的“反省后的欲望满足”理论正名,并以此作为观点的依据与支撑。一、自主性满足作者对自主权进行了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个人可以自主地选择放弃这种自主权,在经过仔细地反思之后,他可以决定过一种受制于人的奴隶般的生活;第二种是个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体现了生活内部的自主权,这不是他能随便抛弃的东西。后者将自主权过于强制化,自主权已突破了自由的空间,过于极端极限。事实上,当一个人对自己的事情具有自行支配的权力,不受外人干涉和影响时,即当他拥有自主权时,他是不会轻易抛弃的,因此,给予自主性的权利的重点在于“给”,但是应避免灌输式教育,避免只注重教师“教”和学生“受”,而应使学生获得独立思考,自行组织与计划。自主权不仅局限于行为能力上,更需在道德能力上获得自主权。作者在书中提到:“教育目的的中心内容应该是使学生成为一个具有道德自主性的人。”这是对自主性的最高要求,也是对学生和教师的最高要求。二、自律性获得此外,自律性是冲突调和的至关重要因素。作者在阐述“经济需求与个人幸福的矛盾”“道德规范与学生利益的冲突”两大类问题时,对“自律”强调地并不多,而本人认为,通过培养、提高学生的自律性,使其自我约束,避免利益无效化冲突,避免矛盾无理化升级,进而才能使他在经济、道德和政治方面都能成为一个具体、独立、自主的主体,不需为未来的职业、生存之道的冲突进行过度妥协,也不需因国家、社会道德价值观而过度屈从。这种自律性的培养,不仅需要学生自我完善,也需要社会文化形成无形影响。社会文化中“以消费为中心的舒适生活”观念,或者“高消费、时髦导向型的生活方式”会让学生学会并追求拥有更多更好的物质享受作为幸福生活的条件和标志,学生在诱惑面前易丧失自律性,不断汲取所谓的个人利益,那么,矛盾与冲突势必会愈加显著。因此,作者也提出,我们会发

现社会制度很多方面需要改进,为使之不与我们的教育目的背道而驰,我们社会文化精神必须重新导向。三、反省力提升通过自主性和自律性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反省能力也会不断提升。“反省”绝不能成为“欲望满足”的附庸和掩饰,而应有其隐含的意义,且指导人的欲望和行为,从而调和教育学者眼中教育目的的表面冲突。所谓“反省”,意指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检查其中的错误,与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不谋而合。在自主性和自律性培养方面的提升,势必会使学生个人的素質、思想、道德等得到潜移默化的提升,提高人的价值分辨和选择能力,形成正确的、符合社会道德伦理价值的价值观,避免走向个人中心主义而排斥利他主义,避免走向享乐主义而排斥精神生活。那么,反省就不再仅仅是一个空虚的过程,而有其意义与价值。综上所述,任何教育目的之间鲜少有非此即彼的冲突,往往有其共性和相似点,任何学生之间也鲜少有难以消解的冲突,往往有其共性和相似点,任何共性和相似点都是我们寻找调和的切入点。学生利益和社会利益通过“社会”这一外在主体,以“学生”为内在载体而相调和,通过给予学生自主性,培养学生自律性,增强学生反省能力,把学生作为一个自主的道德主体,使他能自觉地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进而调和学生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使得教育在平衡中不断进行螺旋式的上升和波浪式的发展,所谓“欲望满足”,事实上也可以用“学生实现”来代替,这恰也符合约翰·怀特的观点:对教育目的的研究重心不在于表述现实的教育的实然状态,而是探究教育的应然状态,因此,对教育目的的追求是勾画教育蓝图和把脉教育问题。参考文献:[1]约翰·怀特.《再论教育目的》[M].李永宏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冲突与调和

冲突与调和作者:郑洁来源:《都市家教·下半月》2017年第04期【摘要】在《再论教育目的》一书中,从教育目的到各种观点理论,无论是个人与社会相互之间的比较,还是各理论自身,在作者约翰·怀特眼里都充满着冲突与矛盾。然而矛盾背后,并不意味着教育目的或者观点理论的非此即彼,相反,无论是以学生利益为教育目的,还是以社会为指向的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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