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格式可编辑
规划设计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甲方):
规划设计方(乙方):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
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本项目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技术资料
资料及文件名称备注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时间
3.1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1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1)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六套) (2)以上要求的全部图纸(六套) (3)全部规划内容电子文件光盘
3.2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地形图,乙方于签订合同后一周
之内进场开展工作,签订合同并收到首付款后个工作日提交规 划大纲评审资料,大纲通过后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规划方案评审 成果,方案评审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 4.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进场时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30%规划设计费,计人民币;乙方提交正式方案时甲方再向乙方支 付合同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成 果之时,全部一次性结清。
4.3本合同支付方式为:采用支票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并由甲
方在本方银行下帐后,乙方凭甲方支票进帐单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
规划设计需要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 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规划设计所需资料不齐、不准、错误或 收集困难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规划设计文件的时 间顺延。
2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3.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
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 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 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
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 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
3.5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设计人员收集各种规划设计需要
的现场资料,并委派专人配合工作。
3.6乙方交付甲方的规划设计方案,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
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 者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还需要再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 应对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与乙方重新商定。
4.4乙方责任
5.2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
付规划设计文件。.
5.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经过现场踏勘和分析
后,按照国家、建设部及四川省有关的法规和规范,为甲方作出 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规划设计方案需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待评审通过后,依评审纪要修改 完善之后出正式规划设计文件。
5.4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
3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充。
5.2.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照分级评审原则,负责参
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 范围内的必要修改和补充。
5.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
料,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其他
4.5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时,双方应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4.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应另外支付费
用。
4.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
商解决。
4.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9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
失效。
4.10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委托方单位(盖章)规划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81
电话:电话:028-83387359
传真:传真:028-8338735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11号5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四川省成都市马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