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卫生专家-检查表
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①原料粗碎、粉磨、混合、干燥、输送、包装等设备应设密闭罩或外部排风罩;易放散粉尘的加料点、卸原料加工 料点及物料转运点应设置密闭罩或外部排风罩,并减 少物料的落差高度; 陶瓷生产②原料粗碎工序应采用加湿措施。 企业粉尘①粉状原料应储存在专用的库房或料仓中,不得开敞防护设施 堆放; 粉料储存②物料转运点应采用溜管形式,避免物料自由坠落; 及输送 ③粉料输送应选择密闭性好的斗式提升机等输送设备,选用胶带输送机输送物料时应进行有效的密闭; ④拆包、倒包作业应设吸尘装置。 1 2 1
3 3 陶瓷生产成型 企业粉尘防护设施 陶瓷生产企业粉尘防护设施 烧成 ①压机工序与其他生产工序应有隔离设施; ②可塑成型多余的泥料、注浆成型多余的泥浆应盛在专门的容器内;粉料静压成型工艺应采用封闭方式,料箱和模型中产生的含尘气流应有专门的风管吸入除尘系统净化处理; ③修坯和胚体钻孔应采用湿法或半干法作业,半干法修坯时作业点必须设置局部排风罩;确需干法作业时 必须在作业点单独设置排风罩;修坯后应采用负压吸尘清洁坯体;采用正压吹尘的,应在清灰室进行,吹灰室应设除尘设施; ④人工施釉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⑤坯体砂轮切割、打磨及刷坯作业点应设置排风罩; ⑥成型车间和修坯岗位,应实行每班湿式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①应采用专门工具清扫坯体灰尘,并在作业点上设置排风罩; ②煤和煤渣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并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 ③成品打磨作业应设置排风罩; ④烧成车间应设专门的窑车维修室,且室内设吸尘装置。 4 2
5 ①除尘设施风量和风速应满足防尘要求,排风罩在不妨碍操作前提下应尽量靠近尘源; ②除尘系统的设置应便于管理,符合节能和安全生产除尘系统 的要求,不同性质粉尘、不同湿度、不同温度的含尘气体,不宜合用一个通风除尘系统; ③除尘系统应定期维护、检修和调整,除尘管道应定期清理、检查和维护,避免积尘与破损。 清扫设施 车间应配备水管、吸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的清扫设施。 ①各种产尘设备,如破碎机、提升机、输送机、振动筛等应从工艺上进行密闭;给料、粉碎、混合、筛分设备均应进行整体或局部密闭; 原料加工 ②破碎机的进出料口应设密闭罩和通风除尘设施,必要时设喷雾洒水设施; ③粉料装袋应采用磅秤装袋或包装机装袋,并进行有效的通风除尘。 ①封闭结构的原料库,其桥式抓斗吊车司机室,应安装净化装置; 粉料储存②所有输送设备在受料点、卸料点均应密闭并设吸风及输送 罩(或在机体上吸风)集尘、除尘; ③输送筛下粉料的胶带输送机,应进行全密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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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①压机供料槽应采用环形吸尘罩; ②磅秤密闭,应采用侧吸罩; 压制成型 ③砖坯检尺台应设吸风罩; ④清除砖坯表面浮尘作业,应进行通风除尘。 ①隧道窑的装砖台、卸砖台作业地点,应设有喷雾风扇; ②应采用专门工具清扫坯体灰尘,并在作业点上设吸风罩; ③烧成车间应设专门的窑车维修室,且室内设吸尘装置。 ①石灰乳工段铁鳞加工球磨机,应设除尘系统; ②竖窑出料口、冷却设备出料口,应设除尘装置。 10 烧成 11 其他工段 12 ①除尘设施风量和风速应满足防尘要求,排风罩在不妨碍操作前提下应尽量靠近尘源; ②除尘系统的设置应便于管理,符合节能和安全生产除尘系统 的要求,不同性质粉尘、不同湿度、不同温度的含尘气体,不宜合用一个通风除尘系统; ③除尘系统应定期维护、检修和调整,除尘管道应定期清理、检查和维护,避免积尘与破损。 清扫设施 车间应配备水管、吸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的清扫设施。 13 4
14 个人防尘用品配备 ①应为接尘岗位劳动者提供符合《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的防尘口罩。接触矽尘的劳动者应配备过滤效率不低于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其他应配备过滤效率不低于KN90级别的防尘口罩。 ②数量应满足粉尘防护需要,并按周期为劳动者更换。企业应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防尘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加强接尘岗位作业人员的教育,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更换。 15 16 ①委托技术服务机构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对有劳动者作业的粉尘作业岗位应全面检测,接触粉尘危害的岗位均应按规定检测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包括总尘和呼尘),性质不明检测评价 的粉尘按规定检测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②定期检测重点检查粉尘作业岗位是否进行了全面检测,接触粉尘危害的岗位是否按规定全部检测CTWA,含二氧化硅的粉尘是否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现状评价报告重点检查报告与现场的符合性,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①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书面职业健康告知劳动者。 监护 ②重点检查体检机构是否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企业是否为所有接害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所有接害人员按规定5
进行了岗前、在岗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周期是否符合规定,其中,矽尘: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I级,2年1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II级及以上,1年1次;陶工尘肺: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I级,4年1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II级及以上,2—3年1次;煤工尘肺: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I级,3年1次。对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以及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置。现场询问接触粉尘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并核对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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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家检查表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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