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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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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状态,必须加强生产、生活区建设。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设施的基本原则。同时还明确提出了充分利用自有水土资源,建立适当规模的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的要求。旨在促进管理单位搞好生产、生活区建设,为逐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创造条件。

8.1.3 堤防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项目,条文按其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区

分为五类建筑:即公用建筑;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建设、生活福利文化设施;庭院工程;环境绿化、美化设施。条文对各类设施均列举了基本的建设项目。由于生产、生活需要而需建设的其他特殊项目,可在设计中酌情考虑。

根据调查了解,我国许多居住偏辟乡村、从事堤防管理工作的职工队伍,工作条件艰苦,生活上存在许多实际困难,最突出的是生病就医、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条文将管理单位建立生活基地,作为生产、生活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旨在使这些管理单位依靠国家扶持、行业统筹和自身努力,达到逐步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的目的。

8.1.4

8.2 生产、生活区建设的规划设计要求

8.2.1 生产、生活区建设场地的选择,根据前面

8.1.1条规定的基本设计原则,

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选址要求。其中在第(1)项中强调位置适中,照顾工程全局,有利工程管理,方便职工生活是基本的核心要求、围绕它而规定的其他要求,可作为补充条件,争取尽量满足。

8.2.2 条文对各类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采用的各项综合指

标,是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颁发的下列文件经测算调整后拟定的: (1)1981年国家建委颁发的建设字(384)号文件。 (2)1985年原水电部水总颁发的投资估算建筑面积指标。 (3)1986年国家建委颁发的民用建筑面积参考指标。

(4)1991年原水利部、能源部颁发的水规375号文件及附件。 其中一般办公用房,根据1993年水利部水管司召集的部分堤防管理单位代表座谈会讨论的意见,直接采用1986年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面积指标,按定编职工人数人均9~12m2控制。其他专用设施的办公室和生产、辅助生产设施的用房面积,按照其使用功能,生产性质、规模及管理运用要求等应通过具体设计确定。

职工住宅,对照上述(1)、(2)、(3)项文件规定的指标进行测算,测算参数为带眷职工占职工总数的60%,单身职工占40%,带眷系数3~4。测算得出的住宅指标为人均30~33m2,加上文化、福利辅助设施的建筑面积4~5m2,职工住宅综合测算指标为34.0~38.5m2。这一测算指标符合1991年水利部、能

源部颁发的水规375号文规定的指标范围,故条文规定建房指标为按定编职工人数人均35~37m2控制。

按当地条件需要在附近城镇区建立后方生活基地的管理单位,条文规定前后方建房面积应统筹考虑,可比照规定的建房指标适当增加建房面积,主要是增加前方值勤人员的用房面积。

生产、生活区庭院环境工程所需的建设场地面积,应通过庭院规划和建筑布局确定。条文中规定的居民人均绿地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都是比较低标准的绿化指标。

9 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9.0.1 堤防工程是防洪体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危,关系着国计民生的

全局。搞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必须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作保证。但我国堤防工程战线长、规模宏大,而维修管理经费渠道不确定、数额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工程的良性运行和使用寿命,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条文规定在堤防工程管理设计中,要以工程总体经济评价(主要是财务评价)为基础,将工程年运行管理费单独提出,明确反映在设计文件中,供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年费用标准,落实资金渠道和分配比例,为制定财务补偿政策、考察工程财务偿付、保值能力等提供依据。

9.0.2 年运行管理费测算的工程项目,总体而言,应包括按照设计标准已形成固

定资产,基本发挥工程效益的全部工程和设施。本条文规定了应参加测算项目的大类,其子项目,应按其项目性质归类分别进行测算。

9.0.3

与堤防工程共用建设资金,同步兴建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如抽水泵站、

供水涵闸等,条文规定应与堤防工程视为整体,进行项目固定资产与年运行管理费分摊,计算确定各类项目的费用负担份额。凡使用专项投资,独资兴建的其他经营性工程,如船闸、鱼道、港口、码头等,其年运行管理费应由该项目独立核算,自行负担。

9.0.4 堤防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是指全部工程项目(包括附属设施)初期运行和

正常运行阶段,每年需要支出的全部运行管理费用。条文根据堤防工程特点和管理工作实际,并参照水利基建财务会计科目的内容,将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划分为五类。其中工程岁修设备检修及防汛抢险费用为其大宗。条文中未包括齐全的其他具体项目,应按照费用性质归类,分别进行计算。

9.0.5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对水利经济、财

务评价的基本准则,年运行管理费的项目内容和计算方法及综合利用水利建设项目费用分摊办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故条文规定堤防工程的年运行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要求,应按照该规范的有关条文执行,但同时要符合国家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困状态,必须加强生产、生活区建设。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设施的基本原则。同时还明确提出了充分利用自有水土资源,建立适当规模的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的要求。旨在促进管理单位搞好生产、生活区建设,为逐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创造条件。8.1.3堤防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项目,条文按其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区分为五类建筑:即公用建筑;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综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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