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验工程设计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为堤防工程科学技术开发积累资料。
4.1.2 工程观测设计内容应包括观测项目选定,仪器设备选型,观测设施整体设
计与布置,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和工程概算,提出施工安装与观测操作的技术要求等。
4.1.3 埋设的观测设备,应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并能满足以下要求:
(l)观测项目的站点布置,应具有良好的控制性和代表性,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运行工况。
(2)工程观测剖面,应重点布置在工程结构和地形地质环境有显著特征和特殊变化的堤段或建筑物处,尽量做到一种观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 (3)地形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堤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观测项目和观测剖面。
(4)设置观测设施的场地,应具有较好的交通、照明、通信等工作条件,保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正常进行观测。
4.1.4 堤防工程沿线的观测网点,应建立统一的测量控制系统。
测量控制系统的起测点和工作基点,应布置在堤防背水侧地基较坚实,易于引测的地点。 4.2 工程观测项目
4.2.1 3
级以上堤防工程,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观测项目:
(l)堤身沉降、位移; (2)水位、潮位; (3)堤身浸润线;
(4)表面观测(包括堤身堤基范围内的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水等渗透变形现象)。
4.2.2 3
级以上堤防工程,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行需要,应有选择地设置下列
专门观测项目:
(1)近岸河床冲淤变化; (2)水流形态及河势变化;
(3)附属建筑物垂直、水平位移; 〔4)渗透压力;
(5)减压排渗工程的渗控效果; (6)崩岸险工段士体崩坍情况; 〔7)冰情; (8)波浪。
4.2.3 各专门观测项目,要统一进行规划,突出重点,并作好地质勘探、试验等
前期基础工作。
各观测项目的选点布置及布设方式,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
4.3 堤身沉降、位移观测
4.3.1 堤身沉降量观测,可利用沿堤顶埋设的里程碑或专门埋设的固定测量标点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观测。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堤段,应适当加密测量标点。
4.3.2 堤身位移观测断面,应选在堤基地质条件较复杂,渗流位势变化异常,有
潜在滑移危险的堤段。
每一代表性堤段的位移观测断面应不少于3个,每个观测断面的位移观测点不宜少于4个。 4.4 渗流观测
4.4.1 汛期受洪水位浸泡时间较长,可能发生渗透破坏的堤段应选择若干有代表
性和控制性的断面进行渗流观测。
4.4.2 堤防工程渗流观测项目主要有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及减压排渗工程
的渗控效果等。必要时,还需配合进行渗流量,地下水水质等项目的观测。”
4.4.3 渗流观测项目,一般应统一布置,配合进行观测。必要时,也可选择单一
项目进行观测。
渗流观测断面,应布置在有显著地形地质弱点,堤基透水性大、渗径短,对控制渗流变化有代表性的堤段。
4.4.4 4.4.5
每一代表性堤段布置的观测断面应不少于3个。观测断面间距,一般为
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大。
4.4.6 渗流观测断面上设置的测压管位置、数量、埋深等,应根据场地的水文和
工程地质条件,堤身断面结构型式及渗控措施的设计要求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4.4.7 渗流观测应结合进行现场和试验室的渗流破坏性试验,测定和分析堤基土
壤的渗流出逸坡降和允许水力坡降,判别堤基渗流的稳定性。 4.5 水位、潮位观测
4.5.1 堤防工程沿线,应选择适当地点和工程部位进行水位或潮位观测。其观测
站或观测剖面,一般应选择在以下地点: (1)水位或潮位变化较显著的地段。 (2)需要观测水流流态的工程控制剖面。 (3)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进出口。 (4)进洪、泄洪工程口门的上下游。 (5)与工程观测项目相关联的水位观测点。 (6)其他需要观测水位、潮位的地点或工程部位。
4.5.2 水位、潮位观测设备的选型、布置及水尺零点高程的校测、改正等技术要
求,应按照GBJI38-90《水位观测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6 专门观测项目
4.6.1 汛期应对堤岸防护工程区的近岸及其上下游的水流流向、流速、浪花、漩
涡、回流及折冲水流等流态变化进行观测,了解水流变化趋势,监测工程防护效果。
4.6.2 河型变化较剧烈的河段应对水流的流态变化,主流走向,横向摆幅及岸滩
冲淤变化情况进行常年观测或汛期跟踪观测,监测河势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4.6.3 汛期受水流冲刷岸崩现象较剧烈的河段,应对崩岸段的崩塌体形态、规模、
发展趋势及渗水点出逸位置等进行跟踪监测。
4.6.4
受冰冻影响较剧烈的河流,凌汛期应定期进行冰情观测,其观测项目有:
(1)结冰期,水流冰盖层厚度及冰压力。 〔2)淌冰期,浮冰体整体移动尺度和数量。
(3)发生冰塞、冰坝河段的冰凌阻水情况和壅水高度。
(4)冰凌对河岸、堤身及附属建筑物的侵蚀破坏情况。
4.6.5 受波浪影响较剧烈的堤防工程,应选择适当地点进行波浪观测。
(1)波浪观测项目:包括波向、波速,波高、波长、波浪周期及沿堤坡或建筑物表面的风浪爬高等。
(2)波浪观测站设置的位置,应选择在堤防或建筑物的迎风面水域较开阔、水深适宜、水下地形较平坦的地点。 4.7 观测设备配署
4.7.1 为保证工程观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并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资料,应配置必
需的观测仪器及设备。常规的仪器设备,可参照表4.7.1的标准进行配置。
表4.7.1常规观测仪器设备配置表
配 置 数 量 一级管理单位 二级管理单位 三级管理单位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一 控制测量仪器 1 2 3 J2经纬仪 S3水准仪 红外线测距仪 台 台 台 4 4 1 2 2 1 1 2 1 二 地形测量仪器 4 平板仪 台 2-4 三 水下测量仪器、设备 5 6 7 测深仪 定位仪 测 船 台 台 只 2 2 2 1 1 1 1-2 1-2 四 水文测量仪器、设备 8 9 自记水位计 流速测量仪 架 架 2-4 2-4 五 渗流观测仪器设备 10 电测水位器 11 遥测水位器 六 其他仪器设备 12 摄像机 台 台 2 2 1 1 台 1 13 照相机 14 计算机 台 台 2 2 1 1 5 交通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堤防管理交通系统,包括对外交通和对内交通两部分:
(1)对外交通,应根据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需要,沿堤线分段修建与区域性水陆交通系统相连接的上堤公路,以保证对外交通畅通。
(2)对内交通,应利用堤顶或背水坡顺堤城台作为交通干道,连接各管理处所、附属建筑物、险工险段、附属设施、土石料场、生产企业、场站码头、器材仓库等,以满足各管理点之间的交通联系。
5.1.2 内外交通系统,应根据工程管理和防汛任务的需要,参照《公路工程技术
标准》TJ一1—81的有关规定,确定公路等级和其他有关设计参数。
5.1.3 内外交通系统,应满足行车安全和运输质量的要求,设置必需的维修、管
理、监控、防护等附属设施。 5.2 对外交通系统
5.2.1 对外交通系统设计,应考虑以下原则和要求:
(1)充分利用原有的交通道路,合理进行线路调整,改建、扩建。 (2)上堤公路,一般沿堤线每隔10—15km应设置一条。
(3)沿堤防全程,应选择部分上堤公路与附近城镇或密集居民点连接。 (4)上堤公路的路基、路面结构和桥涵等建筑物设计,应满足全天候行车的需要。在低洼水网区的上堤公路,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持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
(5)上堤公路与堤防工程连接处,应设置上堤坡道。上堤坡道最大纵坡不宜大于8%,与堤防轴线的交角宜小于300。
上堤坡道不应切割堤身,防止削弱堤防工程的设计断面。
5.2.2 对外交通系统,除陆运外,还应充分利用河道和其他水域发展水运或水陆
联运,提高运输能力,降低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