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层_______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股东名称(姓名)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签章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相关法律知识解读及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四章、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