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长石乡中心小学校 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按照万教科安[2019]13号文件有关要求,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我校出台了《长石乡中心小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安办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各班主任等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职责如下:
1.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2.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
3.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例会,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4.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各类安全协议书;
5.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7.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8.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9.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
10.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1.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学校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把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逐日排查,并记载到《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并及时进行验收,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4.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按要求开设安全、法制课,并纳入校本教研范围,确保安全法制课的效果;
5.制定完善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认真总结演练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演练的水平;
6.组织开展教职工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能力; 7.密切关注学校周边交通、治安、饮食、文化环境,及时发现影响学生安全的各种隐患,积极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联系,争取及时整改;
8.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把学校安全工作过程的文字、文书、图片、音像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入档;
9.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支部书记、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对学校、师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4.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5.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2
6.定期督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7.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事故;落实应急演练制度,做到应急演练“全覆盖”;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完善校园“三防”设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
9.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五)教导主任职责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教研组长职责
1.对组织师生开展教研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组织开展常规性安全、法制课的研究活动,确保安全、法制课的效果;
2.对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等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开展活动前要拟定安全应急预案。
(七)总务主任职责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八)安办主任职责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4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工会主席职责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疾病防控和信息安全的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制定有关规章,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2.确保校舍安全。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负责新建校舍质量监督。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杆、玻璃幕墙、磁砖破损脱落、日光灯、吊扇松动、门窗损坏伤害学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班级用电情况要经常检查,防止伤害学生;
4. 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防火工作;
5.要做好防盗工作,谨防因盗窃导致学校财产损失;
6.加强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后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7.加强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管理,强化饮用水管理,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8.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9.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10.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1.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