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综合交通规划 1. 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实现“1小时都市圈”目标,即长沙到益阳、湘乡、醴陵、湘阴等周边城市不超过1小时。
1) 铁路
建设捞刀河编组站和霞凝铁路货运枢纽;扩建现有长沙站,新建金桥站,完善长沙南站;建设长昆、杭长高速铁路及配套设施,并与城际、市内轨道交通、地面常规交通衔接;建设京广铁路货运外移线;控制预留长渝铁路场站和通道用地;建设长株潭、长常、长浏、长潭(西环线)等城际铁路。
2) 航道与港口
加快湘江高等级航道和长沙港建设,充分利用湘江支流航道,形成与洞庭湖水系、长江水系航道系统相衔接的水运网络,发挥水运优势,将长沙建成全国内河主枢纽港口之一。
3) 机场
扩建黄花机场,使之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枢纽机场,近期建设第二跑道,预留第三、四条跑道及新增航站楼用地。
4) 对外公路运输
以高速公路为骨干,与全省及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联网,增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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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通道,提高道路等级,逐步形成快速、便捷的放射状对外公路系统,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西、福建的高速公路通道。 2. 中心城区城市内部交通规划
1) 城市道路
快速路系统:构成“井字+环形”快速路系统。
主干道系统:规划形成“十八横十六纵”三十四条主要主干路,联系城市各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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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湘江通道
为加强湘江两岸的交通联系,中心城区规划劳动路、三汊矶、营盘路、橘子洲、银盆岭、猴子石、月亮岛、黑石铺、冯蔡路、湘雅路、学士路、南湖路、湘府路、福元路等十四座跨湘江特大桥及隧道,预留白泉大桥、人民路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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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轨道交通
远期2024年规划轨道交通线路7条,总长200-260公里。控制轨道交通场站用地,规划14个车辆维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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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共客运交通
公共交通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到2024年承担居民全日全方式出行总量的35%,轨道交通承担公交客运量的40%。
5) 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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