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摆花养护工作规程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管理程序、确保绿化养护工作质量得以严格控制。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绿化养护及摆花养护的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总经理或主管总助分别负责养护合同的审批及审核,分别负责支付分包养护款的复核。
3.2 部门经理负责养护合同的复核,养护工作的季度、年度巡检,支付分包养护款的复核。
3.3园林绿化工程师负责起草养护合同,养护工作的月度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作出具体整改意见,起草支付分包养护款的资金审批。
3.4各管理处清洁绿化主管负责本管理处辖区内养护工作的日、周检工作。
4.0 工作内容
4.1 公司承接养护业务或所承接物业管理中的养护业务,按公司的招投标程序确定养护分包商。
4.2 园林绿化工程师与分包商一同接管养护业务、物业管理中的养护业务,管理处清洁绿化主管一并参与接管。
4.3分包商安排专人进行养护工作,并按周填写物业管理中的养护记录每月统一交清洁绿化主管,按月填写其它养护工作记录,每半年统一交园林绿化工程师。
4.4清洁绿化主管每日巡查辖区内的养护、园林绿化工程每月巡查养护工作,部门经理每季度抽查养护工作。
5.0 工作流程图
承接养护招(投)标确定分包商接管日常养护检查分包款支付。
6.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6.1 《养护检查表》
6.3 《养护整改通知书》 养护 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情况: 地点 项目 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草皮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有无杂草 是否干旱缺水 绿篱、 造型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是否干旱缺水 乔、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是否干旱缺水
花池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是否干旱缺水 有无杂草 植保 有无虫害 有无病害 绿化清洁情况 草皮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有无杂草 是否干旱缺水 绿篱、 造型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是否干旱缺水 乔、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干枯枝
是否干旱缺水 植保 有无虫害 有无病害 绿化清洁情况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情况: 地点 项目 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草皮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有无杂草 是否干旱缺水 乔、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干枯磕 是否干旱缺水 花池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干枯枝 是否干旱缺水 有无杂草 植保 有无虫害 有无病害 绿化清洁情况 草皮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有无杂草 是否干旱缺水 造型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是否干旱缺水 乔、灌木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干枯枝 是否干旱缺水 花池 长势是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