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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 生产 √ □ 服务 □ 营销 □ 通用 □ 部门 √ □ 衔接 □ 暂行 编 制 日 期 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 件 号 版次 共 1 页 生效日期 第 1 页 √
阅 计算机设备责任人 □ 签收 文 X 围 部门 签字 日期 □ 签阅 □ X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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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计算机应用必须做到安全、高效。 2 责任人要求
——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熟练掌握已培训过的电脑知识。
——主动学习计算机知识。 ——文明使用计算机硬件设备。
——保证所用设备的清洁卫生。
专心.
——防止他人操作自己电脑。
——注意信息的安全XX。 ——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电脑设备故障。 3 计算机
3.1 计算机设备责任到人,岗位异动设备责任人必须到信息技术部办理交接手续,责任期间发生任何人为毁损、丢失事故,按照公司《遗失、损坏公司财物赔偿规定》处理。
3.2 所有机器一律设置开机口令,并报信息技术部存档。 3.3 开、关机顺序
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开主机。
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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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主机→关外设。
3.4 机箱开启一律由信息技术部专人进行。有特殊情况必须自行开启机箱的,须获得信息技术部主管授权,并担负起授权后的责任。
3.5 设备故障排除/位置移动等必须在信息技术部工程师指导下完成。
3.6 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须将电脑关闭。 4 设备配件及耗材
信息技术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各部门上报信息,预备配件和消耗材料。 计算机责任人使用时应减少部件破损,节约耗材。 5 内部数据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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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内部数据库系统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权限执行操作,使用权限表由总裁批准 5.2 数据库的登录口令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更新时由信息技术部
5.3 内部数据库的程序修改由信息技术部有组织的进行,如部门有新的需求,请填写《计算机系统需求单》,由信息技术部根据需要,报请总监批准后执行
5.4 信息技术部工程师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对数据库做结构性调整 6 互联网
6.1 互联网用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互联网用户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信息技术部主管复审→总经办批准→信息技术部开通。 6.2 电子
——发送图片和超过200K字
节的“附件”需经信息技术部主管批准。 ——电子只能传递工作文件。
——绝密级的公司文件和信息
严禁以电子方式传送。XX级的公司文件和信息经总裁办审批后只能传给特定的收 件人,普通级的公司文件和信息方能以工作组方式传送。收件箱中的XX级
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