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XX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需求、采购、入库、仓储、领用和回收的等环节管理,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物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物资需求计划申请部门职责
3.1.1负责提出部门的物资需求计划,并提供具体技术要求以及规定供货日期。对零部件加工的业务负责提供详细的加工图纸、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对外送修理的业务负责提供修理申请以及修理验收单。
3.1.2负责物资入库验收、领用等工作。 3.2计划营销部职责
计划营销部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发放、
回收、统计、结算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3.3财务资产部职责
3.3.1根据月度物资需用资金计划落实采购资金。 3.3.2负责物资采购后的货款结算支付业务。 3.3.3负责库存物资每月的稽核工作。
3.3.4参与计划营销部库存物资盘点与稽核工作。 3.3.5负责报废物资的净资产管理和残值资金回收管理工作。
3.4监察部职责
监督物资采购、发放、使用及报废处置行为。 4管理内容、要求与程序
4.1物资计划
4.1.1物资使用工区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实际需要编制ERP物资需求计划,并经使用工区审核需求数量、计划营销部审核物资分类、财资部审核预算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1.1.1 物资需求计划的申请提交时间为每月15日之前提交纸质版物资计划,每月18日之前提交ERP计划。期初物资领料所需的需求计划可即时提报。不可预测紧急物资需求计划,由工区负责人即时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1.1.2若工区不按时提交计划,以ERP系统时间为准,每次迟交计划,考核工区500.00元 ,考核分管领导1000.00元。
4.1.1.3物资需求计划审核部门应在收到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分管领导原则上也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否则,按公司ERP业务超期规定考核。
4.1.1.4生产物资需求计划由用料单位发起需求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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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导审核。
4.1.1.5属于固定资产物资由生产技术部机运组提需求计划,机电副总经理审核。
4.1.1.5劳保用品需求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复审,经营副总经理批准。
4.1.1.6如需在ERP中提报新物资,需由业务发起人将提报的新物资报送部门技术员审核,审核名称及技术参数准确无误后,到XX投资集团公司主数据系统申请物资编码,并将所申请的物资明细提供给计划营销部物料维护员进行物料属性维护。在提报新物资进行维护时,必须提报准确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或图纸号),非标件需注明出厂编号、图纸号和生产厂家。
4.1.2物资需求计划在“业务摘要”栏填写物资用途。 4.1.3物资需求计划按ERP“业务类型”选择相应预算项目,不同类别物资不能选择同一预算项目,如锚杆属于支付材料预算项目,柴油属于油脂预算项目,否则财资部直接驳回申请业务。
4.1.4计划营销部物资分管专责应在每月19日前完成下月所有物资需求计划的汇总、分配、确认等工作。否则,考核分管专责200.00元。
4.1.5物资采购员收到物资需求计划后应核对下列内容: 4.1.5.1采购员认真执行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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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所需采购的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需用日期填写是否清晰准确,熟悉采购物资的预算项目和所属工单。
4.1.5.3紧急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并在ERP计划中点击紧急物资选项,计划营销部应立即办理采购。
4.1.6物资采购计划应清楚填写下列内容: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需用日期等,对有特殊要求的应填写详细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使用地点和生产厂家、联系电话等信息。附有资料、图纸的,资料、图纸应有使用工区分管技术专责的确认签名。如进行定向采购或指定采购时,需使用部门提报免于招标申请,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4.1.7物资采购员应在月底前提交所有当月采购订单的合同及物资明细。否则,考核采购员100.00元。
4.1.8物资招标采购计划严格按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采购。
4.1.9 设备及非常规物资,由于生产周期长,使用工区必须提前一个月做好物资需求计划。
4.2物资采购
4.2.1物资采购工作由计划营销部物资采购人员完成,物资采购必须凭物资使用工区填写并经过审核部门审核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的ERP需求计划进行采购。
4.2.2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工区填写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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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规格不确定,供应商提供的参数、型号规格与使用工区要求的不一致,原要求的型号产品已停产需用换代产品时,物资采购员应立即与使用工区联系,如需采购替代产品或改型的新产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进行采购。
4.2.3钢材、合金材料和钢球等按实际重量计价采购,合理偏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4.2.4物资采购员应对每次采购物资进行跟踪记录,包括价格、验收质量、对方履约信誉、使用后评价等,为下次采购提供借鉴资料,以最优惠的价格购买质量可靠的产品,并负责配合监察部完成对供应商信誉考评。
4.2.5物资采购员必须每月对经手的采购项目到货情况进行清理总结,完善合同台账,并随时保持与使用工区、使用部门、财务资产部联系,以确保按时到货、按时付款。合同采购物资累积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按合同单价供货的物资,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否则,考核采购员200.00元。
4.2.6 为确保下月生产,常规物资必须在每月26日之前到矿;常规配件从计划下发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货;设备及特殊物资根据生产周期及运输时间,必须保证在一个月之内到货。若无客观原因物资不到矿影响公司生产,每次考核物资分管主任500.00元,每次考核采购员200.00元。
4.3物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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