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班组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管理组织。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在班组中进行,班组长是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指挥者和组织者,也是企业中最基层的负责人。
为了加强班组长队伍管理,提高班组长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保证班组各项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厂、处室的下属班组。 3 术语
组是指由同一个岗位工种或者工作区域较小、岗位工种之间紧密度较大的岗位组成的单位。班是指由多个组组成,包含了某一生产工序中的各个岗位工种人员的生产单位。 4 主要职责 4.1 组长
4.1.1 负责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本小组工作,做好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4.1.2 负责提高本小组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组织做好“传、帮、带”工作。 4.1.3 负责本小组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和劳动纪律、违章违纪管理,配合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
4.1.4 负责协助班长开展各项具体工作,上报本组内各类信息。 4.2 班长
4.2.1 负责做好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安排各小组工作,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禁止顶岗作业,坚持按标准操作。
4.2.2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文件精神、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厂生产工作要求。 4.2.3 配合培训员开展本班组各类培训工作,熟悉组长与组员,定期了解本班组成员思想动态。
4.2.4负责现场日常巡视,巡视设备运行、质量、产量、计划完成、异常处理等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厂领导审批。 4.2.5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和各小组会议,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
精选
4.3 分厂综合科职责
4.3.1 负责制定班组长考核内容,对班组长每月进行考评。 4.3.2 负责办理班组长的任职审批手续。 5 任用 5.1 任职条件 5.1.1 组长任职条件
a.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热爱本职工作,在职工中能够以身作则,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c.通过班组设备、工艺原理和《高效的现场班组管理》、《现场5S管理》培训,熟练掌握本组内关键岗位的操作规程,熟悉相关条线的岗位操作规程,一专多能,是生产工作中的骨干。
d.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具备基本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岗位操作技能。 5.1.2 班长任职条件
a.遵纪守法,正派公道,身体健康,心胸宽广。 b.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原则性。
c.通过班组设备、工艺原理和《高效的现场班组管理》、《现场5S管理》培训,熟练掌握本班内关键岗位的操作规程,熟悉相关条线岗位的操作规程,一专多能,并取得本班内关键岗位的上岗证。
d.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e.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胜任班组管理工作。 5.2 班组长任命程序 5.2.1 组长任命程序
a.班长从后备人选中推荐组长候选人,并对推荐的组长负责。 b.分厂条线领导对班长推荐的组长候选人进行审核。
c.分厂管委会对组长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审查,批准后由分厂管委会下达试用通知,由分厂综合科备案。 5.2.2 班长任命程序
a.分厂条线领导从班长后备人选中推荐班长候选人,并对推荐的班长负责。 b.分厂管委会对班长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审查。
c.分厂管委会将班长候选人的审查结果及任用意见报送生产指挥中心对应条线
精选
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核实后将意见反馈给分厂管委会。分厂管委会下达试用通知,由分厂综合科备案。
5.2.3 班长和组长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分厂管委会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下达正式书面任职通知。不合格的,提出撤消意见。并报生产指挥中心、人事处、企管处备案。(组长由分厂综合科自行备案) 6 考核办法
6.1 分厂综合科制订班组长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6.1.1 思想素质考核。 6.1.2 技术经济指标考核。
6.1.3 班组安全与违章违纪挂钩考核。 6.1.4 业务和管理技能考核。
6.2 分厂管委会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评,排定名次,实行优胜劣汰。 6.3 对因班组长管理不到位,造成各类事故的条线领导实行挂钩考核。 7 免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去班长或组长职务:
7.1 明知违章,带头违章作业的;安排无上岗证人员顶岗的;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
7.2 收受下属礼品,乱拉关系、乱请吃喝,有损集体利益行为的。 7.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道德作风不良的。
7.4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重大事故的。 7.5 违反《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理规定》,扣分超过6分以上的。 7.6 班组考核中连续三次考评为最后一名或全年累计有7次以上(含7次)考评为最后一名的。
7.7 有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
7.8 班组长调离分厂、分厂内部岗位变动、辞职的。
7.9 班长免职的,上报生产指挥中心、人事处、企管处备案;组长免职的,由分厂综合科自行备案。 8 监督考核
8.1 本办法由总调办监督实施,所有报领上岗证的生产及辅助单位执行。 8.2 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考核: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