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为公司派驻机构,代表公司在各个工地为该项目提供公正试验检测报告。因此必须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对工地试验室检测业务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一、工地试验室的组建
1、由公司办公室牵头,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参与,拟定工地试验室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基地地址和组织构造方案以及资金等计划,并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公司对工地试验室主要试验人员授权;对工地试验室开展参数项目授权,未取得授权的参数一律不得开展检测工作。
2、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负责组建工地试验室,并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同时应通过项目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
3、根据合同和工作需要,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4、工地试验室的设施与环境必须符合合同和试验检测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 5、所有检测工作应由试验人员亲自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造假数据,一经发现,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控制
1、工地试验室的检测工作必须符合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必须符合现有的规程及规范。
2、工地试验室应参加公司组织的试验室间的比对能力验证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3、工地试验室应加强新规范的学习,试验室内部应经常开展利用不同方法反复检测等活动。
4、组织人员对保留样品的再检测。
5、所出试验报告统一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试验-复核-批准,并由有相应签认资格的人签认。
三、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每月应向公司报送检测月报,月报内容应包括上个月工作完成的情况,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提出建议,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等。
3、在工作过程中如有质量事故,必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规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4、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5、公司每半年按质量体系文件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一次内审。
6、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包括授权负责人、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如果有)每年应向公司报送个人年度总结, 工地试验室每年报送部门总结。
7、公司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表现较好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处罚等。
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制度
1、工地试验室必须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负检测监督责任。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在公路建设试验检测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中有关试验检测的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3、工地试验室应当分解落实试验检测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工地试验室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工地试验室的授权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检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4、工地试验室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5、工地试验室严格实行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制度,按要求填写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表,工地试验室应对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
6、工地试验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地试验室责任变更登记表,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7、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应悬挂试验检测人员配置图进行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公示。
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 仪器设备的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2.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其检定证书由设备管理员保管并建立台帐。 3.仪器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并在仪器显著位置粘贴标志,标志上应注明标示明确(合格、准用、停用),以确定其状态,标志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日期和检定员;每台设备均加以唯一性标识,如设备编号、状态标签〈红牌、黄牌、绿牌〉,三种标志应用范围如下:
A 合格证〈绿色〉a.凡计量检定/校准合格者;b.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B 准用证〈黄色〉a.不必检定,检查其功能正常者;b.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计量检定合格者;c.检测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d.降级使用者。
3. C 停用证〈红色〉a.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b.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不合格者;c.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d.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准周期者。 4. 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
5. 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6. 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7. 设备管理员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8. 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样品管理及处置程序
1.送(抽)检试样必须由送(抽)检单位或送(抽)检人准确填写《试验委托
单》,送(抽)样人将取好(或加工好)的试样,连同委托单一起交监理试验室收样人办理相关手续。
2.监理试验室收样人根据委托内容,检查样品的数量,加工尺寸和精度,检查取样是否合格、委托单填写是否正确,并对符合要求的试样进行编号和填写试验台帐。
3.试验人员检测前必须仔细核对样品的标记特征与试验委托的一致性,才能开始采样、制样和试验。
4.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并将试验条件,出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数据做好记录,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5.检测人员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6.试验结果报告发出后,应将样品进行处置,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验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能撤离现场,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合格样品),一般不予保存;如样品需要保留,则应按一定时间进行留样(除水泥留样40天外一般样品保留10天)。
环境条件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