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74 75 76 77 78 氰化氢 三氧化硫 烯丙胺 溴 乙撑亚胺 异氰酸甲酯 1 75 20 20 20 0.75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 爆炸品 危险性分类及说明 1.1A项爆炸品 除1.1A项外的其他1.1项爆炸品 除1.1项外的其他爆炸品 气体 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 氧化性气体:危险性属于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次要危险性为5类的气体 剧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毒性气体 有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的其他毒性气体 易燃液体 极易燃液体:沸点≤35℃且闪点<0℃的液体;或保存温度一直在其沸点以上的易燃液体 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液态退敏爆炸品 易燃液体:23℃≤闪点<61℃的液体 易燃固体 危险性属于4.1项且包装为Ⅰ类200 5000 1000 10 50 5 200 50 10 临界量(T) 1 10 的物质 易于自燃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4.2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类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4.3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Ⅰ类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Ⅱ或Ⅲ类的物质 有机过氧化物 毒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5.2项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2的物质 注:以上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GB12268确定,急性毒性类别依据GB20592确定。 500 50 50 200 50 200 200 4.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4.2.1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4.2.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