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项设计都应由总工程师或设计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工程任务,准确把握顾客要求,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的主要设计人共同研究设计方案,由设计负责人编制工作大纲,并由室主任或总工办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工作大纲的编制及要求按《工作大纲编制规定》执行,工作大纲应随工程设计的进度变化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工作大纲编制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召开设计的开工会,对设计大纲中各项要求进行说明及交底。会议结束后,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会议记录》,经室主任或总工办签署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
对上级或顾客通过电话或口头提出的要求,由接受人填写《工程事宜记录》,经项目负责人签署确定记录接受的部门。
2、专业设计分工及设计接口 (1)专业设计分工
1)工程项目公司内各专业之间的设计分工,按《设计内容专业分工规定》执行。
2)在上述规定外有新增项目或不明确处,则应列出项目、补充明确,有争议时总工办协调。
(2)外部设计接口管理
1)公司在工程设计过程中与外单位在组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业主提供:地形图,设计任务委托书,设计向外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成果图,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公司向外提供资料应填写《对外
提供资料清单》,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审批;外部向公司提供资料需经设计负责人验证。
2)有关制造设备的设计接口,一般可在设备技术协议中明确,特殊项目可订立专门的设备设计接口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品项目、技术条件、互提资料和确认日期等。
(3)内部设计接口管理
1)工程设计项目各专业之间的互提资料,按《设计各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执行。
2)各专业之间互提接口资料应是书面的,资料应按规定校审并签署后提供,已提出资料如有变更时,亦需经过同样的提资程序,及时通知接收专业。
3)设计图纸完成后,有关专业的图纸应进行会签,会签办法按《设计图纸会签制度》执行。
4)各专业的主要设计人为该专业的设计接口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内部接口的协调工作。
3、设计和开发输入
(1)设计输入一般有如下内容
1)设计和开发策划文件涉及产品功能和性能要求的主要技术原则;
2)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3)基础资料,如: 地形图、水文、气象、勘察报告等; 4)设计接口资料;
5)类似工程提供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2)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评审和控制要点 1)设计和开发策划文件应按规定核审签署;
2)对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明确其时效性,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3)基础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验证登记再转发给各相关专业;
4)内、外部设计接口由项目负责人或各专业主要设计人控制; 5)对工程收集资料的控制,按《工程设计收集资料管理规定》执行,设计套用图纸应按《套用图纸管理规定》对套用的条件进行评审验证,质量反馈信息的利用可在《工作大纲》中加以明确;
6)对上述输入内容有不完善的、不明确的或矛盾的,由项目负责人同提出人一起解决,取得一致意见后形成文件作出记录。
4、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即设计各阶段完成的设计技术文件和计算书,包括说明书。图纸、专题报告、招投标文件、设备技术条件书、设备材料清册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必须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并符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设计输出文件在发放前应经总工办批准。
(1)设计和开发输出控制
1)设计和开发输出必须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2)设计技术文件内容深度应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如合同有专门规定,应同时满足合同的要求。
3)设计套用标准设计、采用设计或经过竣工使用后的优秀图纸。设计套用应按《套用图纸管理规定》操作执行。
4)计算书应符合《设计计算书管理规定》的要求; 5)设备选用应符合定购说明的要求。 5、设计和开发评审
(1)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设计评审应在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评审,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
(2)设计和开发评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总工程师主持进行,有关部门领导专业人员主要设计人参加,需要时也应包括其它专家。
(3)设计和开发评审后,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评审记录》,经总工程师签署后在工程中贯彻执行。
(4)设计和开发评审内容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内容深度要求,按下列项目进行设计评审; 1)设计是否满足了合同所有规定的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4)设计原则和方法是否恰当;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不合理; 6)与施工安装等实施条件的相容性; 7)设计遗留问题的备选对策是否恰当。 6、设计和开发验证
对设计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输入要求,设计验证可包括设计产品(图纸和文件)校审,和采用其他的计算方法、试验性验证,或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以证明原设计的正确性。
(1)设计产品(成品)校审按《设计成果校审制度》执行。
(2)下列情况需采用其他的计算方法或试验性验证,证明原设计的正确性。
1)当计算结果与经验数据相差较大时;
2)当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仅靠计算和经验不能有效确定时;
3)当合同有要求时。
工程设计中应由项目负责人会同设计室主任研究确定采用其他的计算方法或试验验证的具体项目,列入工程设计计划,并提出对策措施。
7、设计和开发确认
(1)在设计产品完成后,进行设计确认。以确保设计产品符合规定和合同的要求。设计确认一般由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进行。
(2)设计确认的准备工作,由总工办及项目负责人组织,包括: 1)负责与主管部门联系设计确认事宜;
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认设计计划作好文件资料准备和人员安排等配合工作。
(3)设计确认进行后,应要求确认的组织者,将设计确认的结果形成书面文件,设计确认的结果文件是下阶段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由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办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并负责管理归档。
8、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设计更改是指对设计文件完成后进行的修改。设计更改的原因可能是制造,设备资料的变化,顾客或管理部门对设计要求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