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壤养分分等定级标准
日期:2011-04-09 来源:土肥工作站
本标准参照北京市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和北京市土壤肥力状况,由北京市土肥工作站于2006年12月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粮田、菜田和果园等农用地土壤。 1、 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评分规则
北京市土壤养分分等定级评价选择土壤有机质、全氮(N)或碱解氮(N)、有效磷(P)和速效钾(K)共4个指标,各指标的评分规则如表1所示。
表1 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评分规则 项目 养分指标 有机质 全氮 (N) 碱解氮 (N) 有效磷 (P) 速效钾 (K) 单位 评分(F) g/kg 分值 g/kg 分值 mg/kg 分值 mg/kg 分值 mg/kg 分值 极高 ≥25 100 ≥1.20 100 ≥120 100 ≥90 100 ≥155 100 高 25-20 80 1.20-1.00 80 100-90 80 90-60 80 155-125 80 评分规则 中 20-15 60 1.00-0.80 60 90-60 60 60-30 60 125-100 60 低 15-10 40 0.80-0.65 40 60-45 40 30-15 40 100-70 40 极低 <10 20 <0.65 20 <45 20 <15 20 <70 20 注:各指标数值分级区间的分界点包含关系均为下(限)含上(限)不含,例如有机质“高”等级中,“25-20”表示“大于或等于20,且小于25的区间值”,其他类同。
2、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权重
根据北京市土壤养分特点和各养分指标在土壤肥力构成中的贡献,参考历史资料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定北京市土壤养分各参评指标权重值(表2)。
表2 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权重 项目 有机质 全氮(N)或碱解氮(N) 有效磷(P) 速效钾(K) 合计 权重(W) 0.30 0.25 0.25 0.20 1.00 3、土壤综合养分指数计算
计算每个评价地块的养分综合指数,采用加法模型:
I=∑Fi×Wi (i=1,2,3,……,n),式中:I代表地块养分综合指数,Fi =第i个指标评分值,Wi=第i个指标的权重。
4、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
根据各指标的评分值和指标对应的权重值计算得到的养分综合指数,依据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表3)将土壤养分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和极低”共5个等级。
表3 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 等级 极高 高 中 低 极低 综合指数(I) 100-95 95-75 75-50 50-30 30-0 注:综合评分数值分级区间的分界点包含关系均为下(限)含上(限)不含,如有“高”等级中,“95-75”表示“大于或等于75,且小于95 的区间值”,其他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