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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制定单位 1.目的:
主要是明确本公司生产中的各项制程品检查作业流程,对制程过程产品质量实施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制程中之制品;
3.定义:巡检员: In-Process Quality Control . 4.权责:
4.1质量部:负责制程检验规范的制定、首件确认、制程检验、入库抽检、人员作业
监督、异常反馈、改善追踪与确认;
4.2生产课:负责生产首件完成、三检、异常反馈、重工作业执行、改善措施的制定
与执行; 5.作业流程:
作业流程 首/末件确认 执行单位 生产课 质量部 作业说明 生产者自主确认首件. 生产者交巡检员确认首件. 巡检员进行产品巡检/制程稽核 巡检员判定OK/不合格,并标判 定 质量部 示. 巡检员反馈异常. 使用表单 工序自检表 过程巡检记录表 过程巡检记录表 过程巡检记录表 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单 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质量部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CX-P011 2016/11/30 版本 页码 B0 4页 巡检/稽核 质量部 放行/入库 6.作业内容: 6.1检验准备:
质量部 巡检员对 OK产品放行. 合格证 6.1.1人员资质要求:从事品质检验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对本职工作,职能及技能熟悉后方
可上岗;
6.1.2产品检验要求:在对产品检验前,需有相关检验标准(SIP),样品等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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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首件确认:
6.2.1首件制定时机:开机、工制程变更、修模、调机、更换治/模具、重新生产须制定首件;
6.2.2首件确认时机: 生产制程 注塑成型 装配 6.2.3首件确认:
6.2.3.1在对首件确认前,生产单位先作自主检验与确认,确认OK后,然后再交与巡检员(巡
检员进行确认,巡检员应在1H内,依照对应产品工艺、SIP等,对首件进行材料、外观、结构、尺寸、性能进行检验,并给出确认之结果;当有异常时,联络生产改善,当无法确认或判定时,联络到相关质量改善工程进行确认;
6.2.3.2首件确认OK,应立即通知生产人员生产;
6.2.3.3首件确认不合格,生产单位应连续调机改善直至产品达到规定要求,再由巡检员人
员确认OK方可开机生产;当生产单位短时间不能解决时,巡检员须于10分钟内开出<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单>交质量工程师确认处理;
6.2.3.4首件须在机台正常生产后连续检验2件,并全数移交质量单位进行尺寸及相关测试,
巡检员依据SIP及客签样板进行确认合格后,并记录在〈过程巡检记录表〉内并保存,保存时须对样品标识清楚并具备可追溯;
6.2.3.5首件相关测试要求:
外观、结构、尺寸检验不得损坏产品;
性能、材料等破坏性试验须选取当班生产外观缺陷之产品进行;
6.2.4首件使用/保管:
6.2.4.1 巡检员在首件签核完毕后,应把首件置于生产现场,以便现场生产时参考使用;
生产单位人员,应保管好首件,以防损坏;
6.2.4.2首件保存期限为一个月,如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执行; 6.3制程巡检/稽核: 6.3.1巡检与稽核依据:
产品巡检验依照相关之SIP、图面、BOM、样品等;
制程稽核依照相关之SOP、体系文件、过程巡检记录表、机台条件检查表等;
6.3.2巡检与稽核:
6.3.2.1 生产单位开始正式生产前,巡检员人员须协助生产单位进行4M1E(人、机、料、
法、环境)查核确认,发现问题要求产线立即整改,整改OK方可正式生产,异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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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确认时机 1.开机、2.调机、3.工制程变更、4.更换模具、5.重新生产; 1.开线、2.换线、3.工制程变更、4.调班、5.重新生产; 备注:除以上外,另包括停电后来电再重新开机生产时也要做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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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记录于<过程巡检记录表>中;
6.3.2.2巡检员(巡检员)人员直接依据产品对应之SIP上的巡检频率对制程产品的外观、特
性、进行抽验;外观检验按照C=0,AQL0.65%品质水准进行检验(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时按客户要求的品质水准进行),并将所有外观的巡检结果记录在<过程巡检记录表>,尺寸、特性检验每次二个产品,尺寸记录在<过程巡检记录表>,(另抽检频率如客户有特别要求,依客户要求执行;)
6.3.2.3 巡检员人员根据SIP及首件标准,对生产产品实施入库抽验,OK的产品于外箱制
标示单下方盖上“ “合格””章;确认不合格的产品,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隔离放置;同时开出<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单>。
6.4标示及异常反馈处理:
6.4.1巡检员人员巡检发现异常时,需要时应于10分钟之内通知相对应质量工程师,质
量工程师须于10分钟内至现场确认;确认OK,必须签样给巡检员做为检验依据,同时通知产线正常生产,样品进行归类整理标示保存;确认不合格,质量工程师须协调生产进行改善,并追踪确认改善结果;当确认改善OK的产品后,应移交巡检员实施正常巡检;
6.4.2针对于以上发现的品质异常,巡检员人员须隔离标示现场已产生之不良品,当发生
主缺或次缺不良大于5%时,开立<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单>,经组长审核,同生产课长确认已产生的不良品处理方式(临时对策);
6.4.3针对于批量性不良巡检员组长要了解不良品产生过程,并将其汇报给相对应组长须
协助分析所存在的问题及后续的预防措施;
6.4.4对无法改善停机或是须做停机修模处理或是其它停线之异常,质量工程师必须针对
异常状况进行拍照后E-mail给相关单位知悉;
6.4.5 巡检员人员于每日下班前统计当班检验状况,进行工作交接; 6.5末件管理:
6.5.1生产末件检验判定作业:
6.5.2.1 在工单结束生产结尾时,由质量部巡检员做末件报告,当末件出现异常时,立即对
当班制程产品隔离标示,通知生产单位对隔离品进行全检,并保留1件样品,如判定为模具异常时,末件报告须注明修模开始日期,异常末件报告需由质量部/生产/开发部等负责人签核,签核之后,由生产课通知设备组将需维修之工装运到指定位置,生产课附上修模样品;工装维修OK后,必要时要安排试模,质量部确认修模后结果,若有异常及时反映至到改善为止;
6.5.2.2 试模OK后,在结案的同时,测试OK的尺寸报告或外观判定报告,给质量部/生产/
开发部等负责人签核;最后交于质量部长审核,审核无误后,做结案,结案后之相关测试报告交于质量部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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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试模结案后,生产课通知设备相关人员将工装放置回规定区域内. 6.6制程停线原则:
为确保公司所生产之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及产品规格,当生产有下列情形时,须停线改善: 6.6.1严重缺陷时(依SIP);
6.6.2一般缺陷及轻微缺陷批量不良大于10%,且开发、生产、质量无法处理或改善时; 6.6.3注塑工序出现异常有30分钟的调试改善,无效后再开停线通知单; 7.支持文件及相关表单:
7.1 CX-P03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2 CX QA-FR015过程巡检记录表 7.4 CX QA-FR011制程质量异常处理单 7.5 CX PL-FR001工序自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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