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护理人员标识。
护理人员上岗时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穿工作鞋,肉色或白色袜,戴燕尾帽。实习生工作服应与护士有所区别。
第二条 药品及器械、设备、用品的标识。 (1)设备标识。
①护理设备上应标有科室名称及设备编号,使用负责人、设备状态等。
②护理测量设备应标有校准标记。
③瓶装氧气、输液泵、吸痰器须挂状态标识牌。 (2)药品标识。
①内服用药的标签为蓝色,外用药、消毒剂的标签为红色。 ②内服、外用药必须分别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 ③特殊药物、贵重药物,剧、毒、麻药,必须置于专柜上锁存放,专人保管且有交接使用记录。
④片剂药品标签有药名、剂量,注意批号、失效期,不同批号的片剂不能在同一处存放。
⑤针剂原装原盒盛放,标签药名明显,有批号和有效期。 ⑥静脉输液有输液卡。
⑦溶剂标签有药名、浓度、批号及启用时间。 (3)无菌物品及非无菌物品标识。
①无菌物品的外包装上应有已消毒标识及有效时间,无菌物品须分类放在指定的地点。
②各类无菌物品的储放房间/柜,不得储放非无菌物品。 (4)药物试敏标识。
患者药敏阴性时,在药敏医嘱单及注射单上要作阴性标识;患者药敏阳性时,由经手护士在药敏医嘱单上、床头卡标识牌、病历牌封面、门诊病历封面、交班报告等处作阳性的红色标识,并口头通知患者及家属。
(5)清洁、卫生用具标识。
医院环境卫生所用的拖把、水桶、扫把,须标上专用范围标识。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用黄色;配餐室用绿色;病区、走廊用蓝色;厕所用红色。
(6)垃圾袋标识。
①医院内垃圾按生活与医疗垃圾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或蓝色塑料桶、塑料袋存放。
②医用垃圾按有关条例规定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存放。
(7)在护理服务活动过程中,护士应及时做好各项可追溯性标识记录。
①医嘱单由医生开出,护士处理执行。处理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及时签名以示负责。
②各种治疗单、静脉输液(血)卡,执行后签名。 (8)特殊设施或有危险性设施应有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