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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思考
作者:贺磊
来源:《商情》2016年第52期
企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进一步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实现企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国企党委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本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的工作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紧密结合,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能够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网络普遍建立,廉洁理念普遍形成,制度执行力的逐渐提高。 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1.责任意识参差不一
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工作重视程度差异大,少数领导干部不了解自己应该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的片面强调生产经营任务重,认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己关联性不是很大;有的认为所管工作专业技术性强,没有滋生违纪的土壤,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抱无所谓的态度。由于认识不到位,致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还没有真正成为无需外在施压的自觉行为。 2.责任主体合力不强
一些单位和部门制度的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传统方式,还没有形成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运行机制;有的单位在思想教育上办法很多,在制度防范上则缺乏路径,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在责任制中体现不够充分;还有的单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致使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难以形成力量。 3.责任内容泛而不实
有些单位和部门工作创新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窄、方法少。在安排、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时,原原本本套用上级的文件,没有符合单位实际特点的工作内容,没有明确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