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特就房屋买卖一事,以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出卖,乙方自愿购买下列房屋: 房屋座落 幢号 房 屋 状 况
二、双方商定房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
三、房屋交付期: 。 房款交付日期: 。
房号 结构 产权证号 总层次 建筑面积M2 车库面积M2 四、本合同签订后,须经安吉县房地产交易所批准,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依法纳税
后,合同正式生效;房屋产权同时由甲方归乙方。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即应保持房屋现状,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房屋结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内容未尽事项,甲、乙双方愿按国家规定执行。
卖方(甲方)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房地 产交易所审核意见
本合同由安吉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监制
买方(乙方)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