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1、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规模较大: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固定资产规模 在1000 万元以上,主营产品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 亿元以上(蔬 菜园艺、水产类企业5000 万元以上)。
(2)效益较好: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8%以上,产品 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资信好: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在AA 级以上;
(4)带动能力强:通过合同契约等形式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 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农户数量达到 1000 户以上(特种种养业和 大户除外),市内基地提供的原料占企业加工量的60%以上;
(5)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主营产品符合南通市农业结构调 整的方向,对九大优势产业促进作用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 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产销率在95%以上;
(6)企业产权明晰,资产结构合理,企业负债率不超过60%。 对产品有特色、科技创新能力强、对农户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 好的企业,在规模、效益等指标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前两年生产经营情况) (2)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 (3)基地建设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证明材料 (4)银行资信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
3、持有棉花收购证的棉纺类等企业可参照上述要求申报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1、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1)规模较大: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固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蔬菜园艺、水产类企业5000万元以上)。(2)效益较好: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8%以上,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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