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为[招标编号:闽大正招()第号] 已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南政办〔〕号)开展项目前期地形测量、规划设计工作,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测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光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2.2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光泽县鸾凤、华桥、止马、李坊、司前等个乡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以省市立项批复的面积、投资预算为准; 2.4 投资总额:暂估约万元; 2.5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
2.6 勘察设计阶段:地形图测绘、可行编制报告、项目勘察、规划设计 ; 2.7
勘察设计内容:光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形测量、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具体包括:
项目勘察、地形图测绘、可行编制报告、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电子版的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现场配合服务、结余资金变更设计等工作); 2.8
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进行项目整理区地形测量、项目规划设计;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前完成并提供份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步设计(送审稿)成果; ()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后日历天内完成概算审核(含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步设计报告书、设计图册及电子文档);
()概算审核后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步设计报批稿。提供份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册及电子文档;()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土地整理开工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防冲护岸等工程,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初设及施工图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
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要求。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年内至少承担过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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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且通过专家评审合格,并提供有效证明(项目业绩证明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水利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或
农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5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 分至年月 日 时 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匿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分;(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投标人拟派的法人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验)。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项目地形测量、勘察设计费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光泽县拟申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模、总投资等暂不确定,故本项目设计费、测量费的计算基数如下:
① 本项目设计费暂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的通知》(闽农综办[]号文)规定的的设计费计算费率下浮~,含和作为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设计费结算费率按闽农综办[]号文规定的设计费计算费率×(中标下浮率)计取; ②本项目测量费暂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的通知》(闽农综办[]号文)规定的的测量费计算单价下浮 作为发包价,投标人的测量费下浮率均须为 ,测量费下浮率高于或低于的均按废标处理。最终测量费结算单价按闽农综办[]号文规定的测量费计算单价×( )计取。
③最终的项目测量费、设计费的结算以省市立项批复的面积、投资预算为准。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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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 光泽县文昌路号 邮 编: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层 邮 编: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中 心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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