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局股权质押、股权注销手续
第一部分 股权出质登记的本质意义 股权出质登记的本质意义
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当债务到期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该股权,并以其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工商机关通过审查该股权是否存在重复出质问题,审查该股权是否属于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审查该股权的股权权能是否完整等,经过登记设立质权,对抗第三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被担保债权数额应当属于申报事项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债务人通过股权质押所能承担的债务数额。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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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角度看,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质押合同或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而产生。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由此可以看出,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就被担保债权数额而言,只要债权人通过审查出质股权的数额及质物所生孳息,包括股利、资本公积增资所得股权等,并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后,即可单方予以确定。因此,被担保债权数额应当属于申请人的申报事项。申请人只要向工商机关申报被担保债权数额即可,工商机关也只要掌握基本情况即可。
当然,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设立法定的质押率及其计算方式,通常的理解如下:质押率=(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100%。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出质的股权数额在申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时,应不小于被担保的债权数额,但是质权人依法放弃质权的情形除外。这里的放弃,既包括对出质的股权数额小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差额的权利的部分放弃,也包括对全部质权的放弃。
进一步说,如果申请人针对被担保债权数额的增加或减少,申请工商机关予以股权出质变更登记,也不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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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范围。对此,工商机关可依照《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作不予变更登记处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
第二部分 股权出质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于表上,写上委托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便于工商局办事员联系)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出质人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质权人为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需提供最近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权质押合同,按工商局要求包括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借款金额、质押期限。
股东会决议,(决议中写明出资形式,贷款金额,股东签字,捺手印) 股东花名册,(身份证号、出资形式、股份金额、所占比例)
(相关股权出质表格样本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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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当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于表上,写上委托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便于工商局办事员联系)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出质人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质权人为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需提供最近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工商局在股权出质登记时出具的设立通知书。(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注:此为高新区工商局要求):要求写明注销申请,还款内容。要求股东签字,捺手印,盖公章。
股东花名册(注:此为高新区工商局要求):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出资形式、股份金额、所占比例。要求股东签字,捺手印,盖公章。
还款证明(注:此为高新区工商局要求):要求贷款人给借款人开的相关还款证明。
(相关股权出质注销表格样本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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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样本填写容易出错的相关提示:
1、登记事项:
出质股权数额与被担保债权数额由客户填写,一般是股东所持股份数额。被担保债权数额应当属于申请人的申报事项。申请人要向工商机关申报被担保债权数额即可,工商机关也只要掌握基本情况即可。(后附关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法理解读)
2、申报事项:
出质类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法人);质权人类型,担保公司属非金融企业;
3、签字盖章:
出质人签字(某些工商局要求捺手印) 质权人(担保公司)需要盖公章
(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申请表,按股东人数每人一份填写并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股东名册建议全部要求股东签字按手印,要求股东会决议等文件标题二号字体,正文三号字体,(看工商局要求,此为高新区要求)
5、质权合同,附表中的合同是天山区工商局提供的制式合同,符合工商局要求应该没错。
第四部分 填写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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