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讨论务虚会发言稿:加强基层社
会治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如何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在初始、化解在基层,成为社会治理的重点和关键。针对基层力量薄弱、资源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一、更新理念,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WW”与“维权”的关系,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解决矛盾问题的首要位置,实现WW与维权的有机统一。二是处理好“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关系,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的同时,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到化解矛盾、服务民生中来,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三是处理好“平时”与“战时”的关系,把着眼点放在平时,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合资源,搭建实战化、实体化治理平台
在县区及镇街搭建“一网三中心”治理平台。“一网”:即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一张网”。按照国家标准,将目前各种网格统一整合为“一张网”,形成全要素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三中心”:在县区和镇街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加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牌子,组织行使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城市管理服务等职能。
三、建设队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专职化的网格员队伍,对网格员队伍实行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实现网格管理员专职化。二是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选任、培训、管理等制度措施,提高队伍规范化水平。三是社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四、健全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一是在村居(社区)层面,立足于“小事和解”,建立健全对话协商机制。二是在镇(街)层面,着眼于“专门调解”,建立矛盾调解联动机制。三是在县区层面,落脚于“全面化解”,建立矛盾纠纷“专业化解”机制。四是在县乡村各级,着眼于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常态化的排查调处机制,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