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四、通用性福利 (一)团队活动基金
为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活动基金以分别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基金按各部门当月实际在职人数计入,按100元/人/月标准拨付,采用基金池的方式管理。若当月部门内有人员增加或减少,次月进行基金调整。
2、基金的使用:活动基金实行月度使用与月度核销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每月可组织一次或多次户外团队活动,发生费用从活动基金中凭票据限额报销,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3、公司鼓励部门间联合开展活动,以促进团队沟通与团队建设,基金报销以活动参与部门费用总计审核与分摊核算。
4、基金原则上按照月度使用,当月额度内未使用完的额度可结转至次月累计使用;若基金池额度连续三个月未发生变化,则停止拨付基金,待基金池额度低于月度上限时再行拨付。
(二)节日礼金
1、节日礼金项目。逢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来临之际,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与慰问,特设节日礼金福利项目。
2、节日礼金标准:
具体节日礼金项目及标准见下表:
职位等级 节日类别 劳动节、国庆节 清明、端午、中秋、元旦 妇女节、儿童节 春节及其他 实习期、试用期员工 (元/人) 100 100 50 春节礼金结合年终奖金执行;其他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并另文通知。 正式员工 (元/人) 200 3、节日礼金发放形式:
(1)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前7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在岗人员编制节日礼金发放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2)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以礼品或现金方式发放后,再按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3)妇女节由集团按礼金标准统一采购或指定采购相关礼品或现金50元,发放在岗女性员工,或公司统一组织女性员工外出活动。
(4)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家庭的关怀,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公司为在职员工的 14 岁以下子女提供一份节日礼品或现金50元(员工多子女或夫妻双方均系公司员工,均只提供一份)。
4、慰问礼金:慰问礼金仅限公司正式员工,其中慰问项目和礼金标准见下表所示:
类别 生日礼金 结婚礼金 慰唁金 生育礼金 住院探望 标准(元/人) 100 600 500 500 400 备注 当月过生日员工,月末集中发放 仅限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 仅限员工直系亲属去世 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员工上级主管购买礼品或发放现金对住院员工探望 其中:
(1)生日礼金:月度集中发放,人力资源部为当月过生日员工组织活动或提供相应生日礼品。
(2)结婚礼金:员工领取结婚证6个月内,可凭结婚证复印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此项礼金。若夫妻双方均系公司员工,结婚礼金增至1000元。
(3)慰唁金: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向人力资源部申领慰唁金。
(4)生育礼金:员工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可凭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向人力资源部申领生育礼金。
(5)员工因病住院:综合管理部会同部门经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领导,转送现金或购买相应礼品前往医院探望慰问。 五、职务性福利 (一)通讯补助
1、通讯补助对象及标准: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各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确定通讯补助的发放对象及相应标准如下:
职位体系 职位等级 总经理 高管 顾问、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生产总调度、总质量师、总经理秘书 公司总部职能部门 副经理 副经理 专员 专员 驻外销售团队 办事处主任 销售片区办事处主任
职务 费用标准 实报实销 400 300 200 200 150 200 100 400 300 部门经理 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职) 市场商务部副部长、供应部负责采购业务副部长 部门副职负责人(上述副职除外) 市场商务部内勤、国际贸易专员 项目申报专员、人力资源专员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各销售片区负责人 片区负责人
销售经理 销售片区销售经理 200 2、通讯补助报销规定
(1)享受通讯补助人员应尽量保持手机号码不变动,并保持24小时开机;若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由其完成公司员工通讯录异动变更并颁布。原则上公司总经理联系方式不得对外公布。
(2)通讯补助一律按标准执行,每月由财务部发放至个人工资;若出现员工身兼数职情况,以最高职务补助为准。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的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等原则,予以核定通讯补助报销标准。
(4)上述未列岗位,若因阶段性工作原因需临时性增加通讯补助,由所在部门以专项报告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交通补助
1、公司总部实行上下班通勤班车保障,对于乘坐班车员工暂不享受交通补助。
2、申请居住在公司总部宿舍及公租房的员工,暂不享受交通补助。
3、原则上公司为驻外销售片区配置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私车公用形式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和要求见《私车公用管理规定》;公司已配置公务用车或租用私车用于公务时,原则上不再单独为销售员发放室内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