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
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
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
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
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
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
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
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
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
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
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
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
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
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
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
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
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 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
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
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
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
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
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
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
严禁代客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