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事项办事指南
一、项目信息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核发 事项编码:35574319601003690043440100 子项名称: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实施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56号)第三十二条 在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加建、改建、危房原址重建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无需申请的除外。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自身建设特点、性质、规模等,明确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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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号) 第三十九条 市政工程建筑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其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以及河涌水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可以先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可以申请规划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申请提供规划技术审查意见以及规划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二)建设单位申领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河涌水系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的城市测量单位,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到施工现场放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测量单位接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验线。在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建设单位凭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土地有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放线册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凭使用土地有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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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道路交通工程在原有红线范围内进行改建、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备案)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条件之一的个人(单位)可以办理: 1. 申请材料齐全;
2. 申请材料的建设主体、项目名称以及申请内容一致; 3. 符合城市控制规划或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 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等立项文件; 5. 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文字描述
1. 《立案申请表》(原件1份、A4纸规格打印填写、需加盖公章)
2. 申请函(原件1份、A4纸规格需加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核验原件、A4纸规格需加盖公章)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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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A4纸规格需加盖公章)(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5. 代理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A4纸规格需加盖公章)
6. 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收取原件2份;电子件1份)((1)图纸为蓝图,采用西安80坐标系统和国家基准高程系统;(2)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包括封面、设计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分平面图(比例1:500或1:1000)、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通组织图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样;(3)纵断面设计图应标注现状标高、设计标高、设计坡度/长度、直线与平曲线、道路设计里程、填挖方等;(4)横断面设计图应标注横断面的各组成宽度(人行道、车行道、绿化等宽度);(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6)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供)。
7. 管线综合规划图、说明书(属于26米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新建的轨道交通、人防工程的,应当提供该项;收取原件2份;电子件1份)((1)包含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2)图纸为蓝图,标明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要素;(3)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4)图纸应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现状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各种宽度道路管线布置的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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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关键节点大样图,规划管线应当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分;②管线规格、排水方案、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③规划道路边线、中线、人行道边线等用细线表示;④规划道路、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坐标及宽度。)
8. 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收取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9.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二)表格形式
序号 1 2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 立案申请表 申请函 材料收取标准 其他要求 通用 原件[1份] 网上下载,A4纸规格打印填写,加盖公章。 原件[1份] A4规格,加盖公章。 1.A4规格,加盖公章。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2.核验原件。 原件[1份] A4规格,加盖公章 ①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3 通用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 4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授权委托书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