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管站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结案归档
经管站承办人B将结案的有关资料立卷归档。 (九)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五、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在http://jx.hljagri.gov.cn/(鸡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该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处罚决定时限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听证、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应经法规科科长批准,由经管站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七、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八、责任追究
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违反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附件:
1、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
附件1: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经管站立案 站长审核 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 经管站补充 农委主管副 主任签批 经管站组织调查取证提交调查报告 法规科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 予以处罚 不予处罚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 结案归档 结果公示 (不少于7天) 附件2: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具体裁量标准
序违法法定处号 行为 罚标准 具体情形 具体裁量标准 该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该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能够按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的; 2、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主动提供该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归还的。 侵占、平调、截留、挪用1 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 责令限期退还,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三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1、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该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按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的; 2、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主动提供该违法行为线索,未及时归还的; 3、受他人胁迫有该违法行为,未主动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的。 符合条件的,免除行政处罚;可能免除处罚的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精神,研符合条件之一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对直接责任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对直接责任人处受他人胁迫有该违法行为,但能主动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并能够积极消除其危害后果的。 下的罚款;可能减轻处罚的其他情节,由主任办公会幅度。 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精神,研究决定是否予以减轻符合条件之一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对直接责任以下罚款; 符合条件之一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对直接责任1、侵占、平调、截留、挪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挪用资金用于谋取非法利益的; 2、拒绝或阻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元以下罚款; 侵占、平调、截留、挪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违法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用上述哪一幅度。 由主任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
序违法法定处号 行为 罚标准 村体济织财计未村体济集经组的务划经集经组具体情形 具体裁量标准 2 处一百元至三百元罚款 符合条件的,免除行政处罚; 该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能免除处罚的其他情节,由主任办公会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精神,研究决定是否
某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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