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牢记安全用电原则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占所有电气事故的95%,平均每1.2亿度电就会导致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安全用电常识是关系到居民人身安全的大事,具备初步安全用电的知识将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物业服务中心提醒业主和住户:牢记安全用电原则,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用电原则:
1、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3、使用家电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插头。对金属外壳的电器都要采用具有接地保护的电源插头。
4、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5、不要用湿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6、使用电熨斗等电热器时,须远离易燃物品,使用后应切断电源。
7、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 8、检查和修理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9、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
10、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11、尽量不要在同一时间使用太多大功率电器设备。 12、当因用电引发火灾时,要用布、沙土或者干式灭火器扑灭火焰,绝不能使用水灭火。
13、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物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装修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业主/租户:
装修是贵企业正式进驻科技园前的第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贵企业所使用物业的功能合理使用、物业结构不受损害、物业外观整齐美观,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和提升贵企业办公环境与企业形象;同时,为避免贵企业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经济损失,现特将装修过程中须关注的几个问题提示如下: 一、装修单位选择
1、业主/租户在选择装修单位时,应聘请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小区内禁止无资格证书的装修队入场;
2、园区对装修施工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您在选择装修施工单位时建议不要选择已上黑名单的施工队;同时如您在装修过程与施工队发生纠纷,亦烦请您知会管理处,以便管理处及时将其列入黑名单。 二、空调安装
1、各单元已预留空调室外机位置,所有空调需统一安装在各单元空调预留位置,同时不可撤除空调预留位外侧的百叶,不可将空调放置在阳台等其它位置;
2、空调室外机预留位置高度≤850mm,所装空调室外机规格大小及数量不得超出原预留位置的大小和数量,在选购空调前请务必先查看和测量预留位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空调室内冷凝水排放必须排放在室内洗手间内,不得排放在室外。 三、单元大门
单元大门装修时,门框须统一使用不锈钢亚光面,门体须安装防火玻璃门,同时请勿改变原预留门洞的尺寸大小。 四、外立面
1、大厦外立面应保持原状,切勿改造或装饰大厦阳台及外墙部分,切勿在单元外墙装置花架、招牌和宣传画等; 2、切勿翻新、更改外墙、阳台护栏颜色;单元内窗帘使
用米白色;
3、切勿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放置有碍大楼外观的物品。 五、楼面活性荷载
1、****科技发展大厦楼面使用荷载标准为:标准层200KG/M2、一层500KG/M2、;二层350KG/M2、装修前务请认真阅读物业使用说明书,明确所使用物业的楼面承载情况并了解自身企业设备的重量;
2、如企业使用设备重量超出楼面活性荷载,务请在装修前提交减荷方案,经管理处聘请专业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 六、消防配备
为保证各企业物业的安全使用,施工完毕后须配备如下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按每50平米1个的标准配备4KG干粉型灭火器(独立房间每房间1个、仓库、研发中心等特殊场所视情况而定。) 七、用电增容
对少数用电量大的单元,如标准配置容量不够,可向管理处申请增容,管理处将根据大厦的实际用电配置给予增容,由乙方缴纳增容费及工程费。(增容费按300元/KVA计算,工程费按实际使用材料及施工量计算。)
八、其它
1、未尽事宜务请详细阅读《装修管理协议书》、《装修现场管理责任书》、《用户手册》等;
2、装修过程中务请协助管理处监督装修施工队按照《装修现场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施工。 *****管理处 ***年**月**日
关于园区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的通知 各入园企业:
园区自2004年8月28日首期创业中心入伙至今,已免费向入园企业提供车位使用近三年时间,其间停车场设施维护费、车场管理人员人工费等均由管理处承担,既增加了管理处的亏损程度,又不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 为此,管理处拟定于2007年9月1日起开始收取停车场场地占用费。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和周边同类物业的相关收费标准,现制定出园区停车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园区停车收费采取年、季、月租及临时计时收费等多种形式,年、季、月租只限于入园企业。自9月1日起,管理处将为入园企业与施工单位办理年、季、月租和施工车辆出入证手续,未办理年、季、月租手续和施工车辆出入证的车辆,从收费之日起按临时停车标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