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灯光显示装置)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称为集中报警系统。
304、由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灯光显示装置)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扑克动报警系统称为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05、消防控制室防火措施的要求。(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主,设备用房。
306、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感烟探测器。
307、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308、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309、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部位或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 310、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311、符合一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感温探测器。A、相对湿率经常大于95%。B、无烟火灾。C、有大量粉尘。D、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E、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F、吸烟室等。G、其他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3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火焰探测器。A、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B、无阴燃阶段的火灾。C、需要对火焰作出快速反应。
313、在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A、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的场所。B、煤气站和煤气表房以及存贮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C、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D、有可能产生一氧化碳化体的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气体探测器。
3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3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文件。(1)竣工图;(2)设计变更文字
记录;(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5)竣工报告。
316、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就符合下列规定:(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听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o。
317、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是选择系统类型和确定设计基本数据的基础。建筑物火灾危险等级分类的原则包括: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
318、建筑物、构筑物火灾危险等级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三类,其举例见表
319、每根配水支管设置喷头的数量:轻、中危险级系统,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上设置的喷头数不应超过8个。同一根配水支管在吊顶上下同时布置喷头时,其上下两侧的喷头数均应不超过8个。严重危险级系统对应情况下设置的喷头数不应大于6个。
320、系统管网最大工作压力:系统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三)消防基本知识部分:
321、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22、掌握火灾分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323、了解灭火的几种基本原理:冷却灭火(将可燃物的温度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即会中止);窒息灭火(将空气中的氧气浓度稀释到15%以下);隔离灭火(将可燃物与着火源或氧及氧化物隔离开);抑制灭火(中断其燃烧的链式反应)
32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325、燃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为燃点)。
326、自燃点(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 327、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
328、闪燃(在液体或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叫闪燃)。
329、阴燃(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爆燃(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称为爆燃)。 330、可燃液体的燃烧是在液体表面的蒸气中进行的,因此,燃烧与否、燃烧速度等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
331、固体燃烧物必须经过受热、蒸发、热分解,固体上方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才能持续不断地发生燃烧。
332、热传播的几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333、氧指数的定义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在规定条件下,固体材料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称为氧指数。
334、氧指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材料的氧指数表示材料燃烧的难易程度。氧指数高的表示材料不易燃烧,氧指数低的表示容易燃烧。<22属于易燃材料,氧指数在22—27之间属可燃材料,>27属于难燃材料。
335、物理爆炸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
336、化学爆炸因物质本身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区别化学爆炸发生化学反应,物理爆炸不发生化学反应。
337、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称为爆炸极限。
338、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也称燃烧下限。
339、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上限,也称燃烧上限。
340、掌握粉尘爆炸的特点:①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的粉尘扬起,在新的空气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混合物,而再次爆炸。连续爆炸会造成巨大的损失;②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表面点燃较为困难;③与可燃性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34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分九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342、掌握甲、乙类气体的划分标准:甲类气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类气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43、掌握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标准:甲类为一级易燃液体,闪点<28℃;乙类为二级易燃液体,闪点28∽60℃;丙类为可燃液体,闪点>60℃。
344、沸溢性油品火灾危险性的特点:储存重质油品的油罐着火时,有时会引起油品的沸腾突溢。燃烧的油品大量外溢,甚至从罐内猛烈喷出,形成巨大的火柱,可高达70-80米,火柱顺风向喷射距离可达120米左右,这种现象通常称为“突沸”。燃烧的油罐一旦发生“突沸”,不仅容易造成扑救人员的伤亡,而且由于火场上辐射热大量增加,容易直接延烧邻近油罐,扩大灾情。
345、掌握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外浮顶罐、内浮顶罐的概念:固定顶储罐的顶为固定,不可移动;外浮顶罐的顶漂浮在液面之上,随着油位升降而上下;内浮顶罐,是在普通拱顶罐内,加上一个浮顶,兼有拱顶罐和浮顶罐的特点,但发生火灾后扑救比较困难。
346、液化石油气火灾属于C类火灾。 347、阴燃是固体的燃烧特点。 348、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显著特点。 349、木炭燃烧属于表面燃烧。
350、闪点是划分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 351、活性炭可能因吸附放热发生自燃。 352、木材的燃烧属于分解燃烧。 353、沥青的燃烧属于蒸发燃烧。
354、焦炭的燃烧属于表面燃烧。
355、热传导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大因素。 356、原油火灾属于B类火灾。 357、黄磷发生自燃的方式是氧化发热。 358、稻草、树叶等发生自燃的方式是发酵放热。 359、城市煤气的爆炸极限是5.3%~32.0%。 360、粉尘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361、沸溢性油品足指含水率的0.3%~4.0%渣油、重油等油品。 362、下列物质发生火灾,属A类的火灾有纸张。 363、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靠降低氧浓度灭火。 364、二氧化碳灭火机理其本质是抑制链式反应。 365、卤代烷主要靠抑制链式反应灭火。 366、赛璐珞发生自燃的方式是分解放热。 367、干粉灭火剂灭火的主要机理是化学抑制。 368、泡沫灭火剂灭火的主要机理是冷却、窒息。 369、甲醇的闪点小于28℃。 370、机油的闪点大于60℃。
371、樟脑油——不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液体。
372、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是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373、充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容器管径越小,爆炸极限上下限之间范围越小。 3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乙类爆炸危险性气体的爆炸下限≥10%。
375、建筑构件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这种构件称为不燃烧体。
376、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377、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三分之一,且不过二分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