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价行发[2008]6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4.18 【实施日期】2008.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8〕62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2193号)和《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经过调研和论证,制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对现行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陕西省部分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 / 2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陕西省部分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计价最高限价 单位 三级
财务编码 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 二一
级 级 D
非血管介入临床
210102017 操作数字减影次 700 500
(DSA)引导 每
磁共振平扫(3T
210200001d 部850
及以上)
位 每
磁共振增强扫描
210200002d 部950
(3T及以上)
位
D
D 造影剂
D
含平扫、增强扫
64层及以上螺旋
描、功能成像、
210300004a CT冠脉及血管成次 1450 造影剂
三维重建、高压
像(单源)
注射器。 含平扫、增强扫
64层及以上螺旋
描、功能成像、
210300004b CT冠脉及血管成次 1980 造影剂
三维重建、高压
像(双源)
注射器。
4.正电子发射
计算机断层显象 (PET) 指使用PET和加未获得卫生
核素药
速器的断层显部配置规划
物,造
象;含各种图象许可的,不
影剂
记录过程。 得收费。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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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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