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斜接弯头,90°弯头应采用中间为大于或等于二段管制作的管件,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压制对焊管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三通宜采用压制对焊,当不能取得时,应在工厂或现场预制,但应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
8.4.2 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行业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1选用。
表11 氧气管道法兰的垫片
工作压力p/MPa p≤0.6 0.6
8.4.4 氧气调节阀前应设置定期清洗的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或铜及铜合金,过滤器内件应用铜及铜合金。滤网除满足过滤功能外,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滤网碎裂。滤网宜优先选用镍铜合金材质,其次为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材质,网孔尺寸宜为0.16~0.25mm(60目~80目)。
8.5 氧气阀门选用
8.5.1 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氧气阀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阀门,严禁采用闸阀;
b)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口径的手动氧气阀门,宜选用带旁通的阀门;
c)阀门的材料应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 阀门材料选用要求
工作压力p/MPa p≤0.6 材 料 阀体、阀盖采用可锻铸铁、球墨铸铁或铸钢,阀杆采用不锈钢,阀瓣采用不锈36
钢 0.6
8.6 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
8.6.1 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在安装前除应符合GB 50235的要求进行检验外(氧气按可燃流体类别对待),其清洁度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a)碳钢氧气管道、管件等应严格除锈,除锈可用喷砂、酸洗等方法。接触氧气的表面应彻底除去毛刺、焊瘤、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的除锈时,以出现本色为止;
b)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应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
c)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脱脂应按HG 20202进行(包括所有组成件与流体接触的表面),如工程设计文件令有不同要求时,则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脱脂可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溶剂,并应用紫外线检查法、樟脑检查法或溶剂分析法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脱脂后的碳钢氧气管道应立即进行钝化或充入干燥氮气封闭管口。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则脱脂后管内壁应进行钝化。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氮气或空气吹净封闭,防止再污染,并应避免残存的脱脂介质与氧气形成危险的混合物。
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锈屑、焊渣、砂土及其他杂物进入或遗留在管内,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8.6.2 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除符合GB 50235、GB 50236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焊接碳素钢和不锈钢氧气管道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 b)管道的切割和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
c)管道预制长度不宜过长,应能便于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安装、焊接、清洁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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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管道的焊缝检查应采用射线检查,当采用水压试验时,检测的数据和标准应按表13要求执行。
表13 氧气管道焊缝检测要求
设计压力p/MPa p>4.0 1.0
e)对未要求做无损检测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的可见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GB 50236.
8.6.3 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压力及泄漏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氧气管道的压力试验介质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进行。 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当使用氮气做试验介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氧气管道禁止用气体做压力试验。 氧气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水压试验时水质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g/m3,否则应采取措施。
b)管道试验压力以设计压力作计算基准。
c)管道做压力试验时,水压试验压力等于1.5倍设计压力,埋地管道且不得低于0.4MPa;气压试验压力等于1.15倍设计压力,且不小于0.1MPa。
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d)氧气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用介质应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
泄漏性试验方法和要求除按GB 50235的规定进行外,还应进行泄漏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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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内气体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后保持24h,平均小时泄漏率A对室内及地沟管道应不超过0.25%;对室外管道应以不超过0.5%为合格。
泄漏率A按式(1)和(2)计算:
??273?t1?P2?100当管道公称直径DN≤0.3m时:A(%)??1? (1) ????273?t2?P1?24??273?t1?P2?100DN当管道公称直径DN>0.3m时: (2) A(%)??1??????273?t2?P1?240.3式中:
P1-试验开始时的绝对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P2-试验终了时的绝对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t1-试验开始时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2-试验终了时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DN-管道公称直径,单位为米(m)。
8.6.4 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且不低于氧气管道设计流速。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8.7 操作及维护管理
8.7.1 手动氧气阀门应缓慢开启,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差小于等于0.3MPa时再开主阀。
8.7.2 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8.7.3 应建立氧气管道档案,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8.7.4 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负责人、作业流程图、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监护人、化验人等,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8.7.5 氧气管道或阀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上游侧气源。
8.7.6 碳钢氧气干管宜每五年进行一次吹扫,每五年进行一次管壁测厚,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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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施工、维修后的氧气管系,其中如有过滤器,则在送氧前,应确认氧气过滤器内清洁无杂物。氧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
9 检修维修 9.1 一般要求
9.1.1 检修设备时,必须执行本章及其他章中的有关规定。
9.1.2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在设备、管道动火时,氧气含量必须控制在23%以下;在生产区域或容器内动火时,应控制氧气含量在19.5-23%。氢含量不准超过0.4%。
在空分装置周围动火时,不准排放液氧、液空。暂停动火后,再次动火前,需重新取样分析氧、氢含量。如动火作业连续超过4h后,应重新取样分析氧、氢含量,不应超过标准。氧氢容器、管道动火时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进行可靠切断。氧氢生产区域动火时应连续监控氧、氢含量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9.1.3 所有运转设备检修前,应将电源开关断开,挂上“正在检修”的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取牌合闸。合闸前应检查,确认无人作业后,方可合闸。
9.1.4 安全阀检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进行校验,不准随意更改起跳压力。
9.1.5进入冷箱内或容器内检修时,应使用12V的安全照明灯具,电缆、焊把线、接地线应确保绝缘完好。
9.2 空分装置
9.2.1 空分装置的低温部分设备检修,宜升到常温进行。必须在低温状态下进行抢修时,应有防止人员冻伤的措施。
9.2.2 进入冷箱检修前,需先切断气源,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扒出检修部位的保温材料,经分析冷箱内气体含氧量在19.5-23%范围内,人员方可入内。
9.2.3 设备、阀门、管道和容器,严禁带压拆卸。
9.2.4 与氧气接触的设备、阀门、管道和容器,进入空分装置的空气、氮气管道及氮水预冷系统的水管等检修时严禁被油脂污染。检修后必须进行脱脂处理,确认脱脂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脱脂检验应执行8.6.1的规定。
9.2.5 冷箱内搭脚手架宜采用非金属材料。脚手架应固定在冷箱骨架或大管径管道上。检修完毕后,应拆除冷箱内脚手架,并清除一切杂物。施工中应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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