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宣传工作,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报道公司,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宣传工作宗旨
展示公司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条 公司宣传工作原则
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运营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的宣传报道等活动;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的内容要讲求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等。 2.本办法所称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公司主办的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进行宣传,各子分公司所在地外部媒体和内部媒体为载体进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实事和事件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五条 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管理,分管领导审核、主抓;子分公司宣传工作由子分公司通讯员管理,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监管;每子分公司至少配备通讯员一名,并报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 宣传渠道及内容
第六条 公司目前宣传工作渠道主要有子分公司微信,公司网站、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办公系统,以及行业协会、外部媒体等,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管理理念、发展战略、内部动态、重要事项、员工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章 宣传稿件要求
第七条 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应公司的各种动态、热点事件、典型人物,能充分展示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公司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第八条 要把握宣传的时效性,新闻报道类稿件投稿、
发布要求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
第五章 职责要求
第九条 公司宣传对口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对公司各新闻载体统一管理、统筹规划,进行业务指导,对重大宣传报道进行审核。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做好新闻素材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4.统筹协调全公司对外宣传,负责协调外部媒体关系。 5.对开展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总结、提炼,及时写出主题鲜明的报道。
6.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提出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涉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及突发性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和口径,审查对外宣传的重要稿件。
7.建立内部员工投稿管理机制,保证稿件的质量,负责对本部门和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并发放稿酬(附件1:稿酬标准)。
8.负责对公司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评比,对优秀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 宣传相关人员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主抓、重要稿件的审定。
2.职能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宣传稿件的审核和宣传工作的指导。
3.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宣传稿件收集、整理、发布;督促通讯员及时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组织通讯员开展宣传工作培训;宣传资料的整理归档;公司稿费统计、发放。
4.通讯员:负责完成所属子分公司素材收集、宣传初稿的完成,并报送给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重要稿件及时报送公司宣传工作负责人。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宣传以为公司服务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员工在遵守基本行为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目标。
第十二条 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及时宣传公司重要会议、活动及公司领导讲话等。
第十三条 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及时宣传展示公司最新动态及相关政策,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精神面貌。
第十四条 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和外部媒体,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事项、重大措施进行宣传。
第十五条 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有利于鼓励和激励员工开拓进取。
第十六条 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第十七条 广泛宣传职工为公司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勇于开拓创效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宣传沟通。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审核要求
1.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2.公司网站、微信、微博是公司对外宣传的“三大窗口”,要及时将公司的动态上传至“三大窗口”之上,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作用。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公司重大活动,及时对公司进行宣传,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重大事项的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九条 宣传内容要求
1.照片质量要求。对外发布的照片要求必须为清晰原图;除特殊工作环境和场景外,人物照片注意背景环境的整洁性,着工装或公司制服照片注意着装的整齐,照片反映的主要人物不宜被“切割”;活动照片凡有体现的横幅和宣传海报等,上传照片至少有一张照片要保持横幅、海报的完整。
2.照片数量要求。新闻报道投稿照片要求与文档单独发送,照片不宜有水印,不宜用拼图,照片以3-5张照片为准;其他活动类照片收集要求照片原图打包、不用QQ直接发送,
发送照片不用拼图。
3.宣传素材要求。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审核确认无误后上传;对外发布的信息要求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符合上级公司、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宣传内容要求统一口径,并以公司要求为准。
4.宣传平台要求。宣传平台主要包括:子分公司平台、公司平台、上级公司平台、外部媒体平台,其中子分公司由举办的特色活动应在活动当天通过照片配简要文字说明的方式,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发布至上级公司交流群,并视活动实际情况整理投稿至公司宣传负责人;由公司举办或组织策划的大型活动、联合活动应由子分公司通讯员整理所在子分公司素材并报至公司宣传负责人(照片和素材注明作者,以便稿费发放),对外和对上由公司统一宣传。
第二十条 素材收集要求
1.日常工作素材要求子分公司通讯员按月份整理发送至公司宣传负责人(整理要求:清晰原图+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事件、日期),重要事项、实时活动要求3个工作日内发送。
2.公司宣传负责人要及时整理、汇总、存档各类素材,并根据公司要求下子分公司采集素材。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班子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