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重点复习题
行政管理专业(开放专科)
(2007、6)
第一章 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
一、公务员制度的功能 选拔配备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P8) 二、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特点)
1、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P10-12) 2、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 (P12、13) 3、不实行“两官分途” (P13-15)
第二章 公务员的范围
一、公务员的含义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P25) 二、公务员范围界定 (P26、27)
公务员范围可包括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工作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章 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按照《公务员法》第五——九条规定的精神,公务员管理原则主要有: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P37、38)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P39、40)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P41、42)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核心内容。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标准;才是指干部的能力水平。
(2)注重工作实绩,一是坚持德才与实绩相结合;二是制定科学的实绩考核标准和可操作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对实绩科学分析、准确评价。 4、分类管理原则 (P42-44)
当前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有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两种。 我国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一是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在此基础上再设置不同的职务序列;
二是根据产生、任免方式和管理主体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三是根据作用方式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
5、法治的原则 (P45、46)
第四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条件 (P49-52)
公务员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根据《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是年满18周岁;
三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是具有良好品行;
五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是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规定的只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而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义务
1、公务员义务 (P52)
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义务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二是,分为作为的和不作为的义务;三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四是,具有强制性。 2、公务员义务内容
《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9点。 (P58-64) 三、公务员权利
1、公务员权利 (P64)
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公务员权利内容
《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了8 点; (P68-73)
第五章 职务与级别
一、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划分
(1)专业技术类职位 (P79、80)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P80、81)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3)综合管理类职位 (P81、82)
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P82)
法官、检察官总的来说是要执行公务员法,所以公务员法把法官与检察官列入了公务员队伍。
(5)其他职位类别 (P82)
这是为以后公务员系统可能细化出新类别,预留空间。 二、职位设置的要素
职位设置所依据的四大要素: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第六章 录 用
一、公务员录用概述
1、公务员录用: 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P106、107) 2、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 (P105、106)
一是有利于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是有利于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落实;
三是有利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公开监督的用人机制; 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五是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变革。 3、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原则
公务员录用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p109) 二、公务员报名考试 1、报考限制条件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了录用公务员的限制条件,即消极条件。按照这一规定,有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p112) 2、录用考试的内容
知识测验: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智力测验:包括对记忆能力、分析观察能力、综合归纳能力、数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关系能力等的综合测验。
技能测验:包括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速度与质量。
第七章 考 核
一、公务员考核概述 1、公务员考核
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的过程。 (P133) 2、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