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违法处理国有财产:
一是放弃、隐匿债权;
二是虚增债务、对末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是隐匿财产;
四是非正常压价、 低价处理财产。
第四、财产不评估或低价评估入股。把原来国家无偿拨给的土地不计入国家股,对专利、商标等极具有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不作评估。或虽然进行资产评估,但背离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是低估实物资产,有的是国有资产末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只按帐面价值折股,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第五、吃喝玩乐,公款送礼大肆挥霍公款。
第六、无偿占用土地、房产、交通、通讯工具、机器设备。
二、克服四种错误思想,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促进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
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国企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对于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安定团结,是将企业推向市场,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的需要,也是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明确思想,从政治的高度来对待国企改革,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确保国企改革顺利完成,
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
我们要端正态度,克服四种错误思想的滋生。第一是要克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漠不关心的麻痹思想。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体和基础,国企改革不仅仅是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命运前途的重大问题。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不仅要在思想上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而且要在行动上积极响应参与;
第二是要克服畏头畏尾,缩手缩脚,不敢闯不敢拼,工作起来怕犯错误,
明哲保身当好好先生的思想。由于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需要我们放开手脚,大胆、探索,不怕失败的精神,在改革中要经受各种诱惑,洁身自好,要勇于同丑恶现象作斗争;
第三是要克服盲目硬闯,认为“改制无禁区”的思想。有些人把改革要敢闯敢冒错误地理解为敢于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制约,
以致发生用土政策取代国家规定的错误作法,甚至我们—些部门不仅不加以制止,
反而将其做为改革的经验,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四是要克服认为“改制是个人致富的好机会”、 “机不可失、
失不再来”和“趁机捞一把,不捞白不捞”的思想。诚然,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的政治、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分配制度还
不很合理,法律还不完善,这给了不法分子许多漏洞可钻,
中西文化的碰撞容易滋生享乐主义、拜金思想。而且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我们的执法机制还不十分科学完善,从而导致了许多“漏网之鱼”
至今仍逍遥法外,
但千万不能因此而心存侥幸。
做好三项工作:
第—、切实做好企业财产清查工作,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企业取得的财产,
它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物和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债权和债务。第二、要切实做好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是企业进行财产、债权、债务清查的重要依据。首先是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表等会计报表,核实债权债务,核证帐实是否相符;其次是要编制财产目录及债权债务明细表,对固定资产、存贷、贷出资金逐一清查,对所列债权债务如应收帐款票据,应付帐款末交税金逐一核实,
以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编制各种财务报表要客观真实,不得做假;第三要切实做好资产评估工作,评估资产是国企改制中—个重要环节,也是国有资产能否安全的关键。
因此必须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加强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由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人员负责评估,严格执行评估办法程序,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合理、合法,杜绝违法评估。
三、发挥检察职能,确保国企改制顺利完成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全方位保护国有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