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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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文件编号 WI-C-001 WI-C-002 WI-C-003 WI-C-004 WI-C-005 WI-C-006 WI-C-007 WI-C-008 WI-C-009 WI-C-010 管理制度名称 现行 版次 C/0 C/0 C/0 C/0 C/0 C/0 C/0 C/0 C/0 C/0 页码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控制规定 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文件设计、复核、审核、审查各环节的规定 工程制图标准与图纸编号规定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 质量事故剖析处理规定 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大纲的一般规定 计算书编写、审查与归档规定 生产仪器使用规定 1 2 6 8 10 13 16 18 20 22 ..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控制规定
文件编号:WI-C-001
一、原始资料搜集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订和实施原始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的工作计划,以保证该项目活动按顺序进行,使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保证该活动的质量是参加项目的勘察设计所有人员:总工室主管副总工、设计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二、原始资料搜集内容
1.与本项目有关的平、纵、横资料,桥涵、用地、材料、拆迁等调查,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资料。
2.特殊需要的原始资料项目应在指导书中提出。 3.需要用户提供的原始资料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有时如因业主紧急需要,在缺少某一项或几项原始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时,应对该情况作出备忘记录,并列入质量记录文件或工序控制文件,采取措施预防发生质量问题。
5.如在重要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应提出解决意见及办法。
三、设计原始资料的分析、鉴定、整理
1.勘察设计人员应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确保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及满足设计的要求。
2.全部原始资料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整理,成为可输入的信息数据,及时地提供给有关专业作为设计输入。
四、原始资料的归档保存
1.原始资料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技术原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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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便于技术质量检查。
2.每一个工程项目完成勘察设计后,由设计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将集中统一整理完善的原始资料(包括设计计算软件中的经校审签字输入参数,资料及其它各种技术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3.具体的归档方法按本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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