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 218-8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修改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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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DJ218-84修改和补充规定
关于修改《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DJ218—84的通知 电办[1993]187号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218—84自1984年颁发以来,经实践检,多数条文适用有效,但也有部分条文不符合当前大坝建设的实际。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委托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文作了修改和补充。经两部审查通过,现发布《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218—84修改和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在执行中应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有何意见请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附件:《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218—84修改和补充规定
1993.7.24
1.0.1 土石坝的坝高应从防渗体(不含混凝土防渗墙、灌浆帷幕、截水槽等地基防渗设施)底面算至坝顶(不含防浪墙)。
(本条作为《SDJ218—84》第1.0.2条有关部分的修改)
1.0.2 取消设计条件中“非常工作条件遇地震应视为特殊情况”的规定。 (本条作为《SDJ218—84》第1.0.4条有关部分的修改)
1.0.3 泄水引水建筑物进口附近的坝坡与岸坡,应有可靠的护坡措施。泄水建筑物出口处应有妥善防护措施,保证在宣泄设计洪水时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并在宣泄校核洪水时不影响枢纽中主要建筑物的安全,特别是不得冲刷土石坝下游坡脚。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第1.0.6条“四”)
1.0.4 对Ⅱ级及其以下的低坝,经论证可采用土工膜作为防渗体材料。 (本条作为《SDJ218—84》第2.2.1条的补充)
1.0.5 对坝壳堆石料(包括料场开采和各建筑物开挖的石料),开采使用时要求: (1)料场开采前,应彻底清除覆盖层,并根据不同要求处理和利用强风化层。 (2)高坝下游坝壳干燥区可使用饱和抗压强度低于30MPa的软岩石料。 (本条作为《SDJ218—84》第3.1.14条“一”的修改和“三”的补充) 1.0.6 粘性土的填筑密度按如下要求确定:
(1)对不含砾或少量砾的粘性土料,以干容重为设计指标,按击实试验最大干容重乘以压实系数确定。对Ⅰ、Ⅱ级坝和高坝应不低于0.97~0.99;对Ⅲ级及其以下的坝(高坝除外)应不低于0.95~0.97。
(2)对含砾粘性土料,如果料场细粒部分压实性差别不大时,可用全料的大型击实试验成果按本条“一”的规定选定填筑干容重。对粗料含量在30%以下的含砾粘性土,也可用细料确定干容重,而用理论公式计算不同粗料含量的相应干容重,作为填筑时的控制指标。
(3)对含砾粘性土料,如果料场细料部分压实性差别较大,难以确定不同含砾量的干容重指标时,可用
细粒的压实度作为控制指标。对Ⅰ、Ⅱ级坝及高坝应不低于0.97~0.99,对Ⅲ级及其以下的坝(高坝除外)应不低于0.96。在含砾量大于30%时,压实度下限值可适当降低。
(4)击实试验按《土工试验规程》(SDS01—79)土—01—78击实发进行。如采用《土工试验规程》(SD128—84)中击实试验(SD128—011—84)规定的方法进行时,压实系数宜适当提高。 (5)对地震区的土石坝还应满足《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SDJ10—78)的有关规定,但与本规范有矛盾处,应以本规范为准。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3.2.3条)
1.0.7 堆石的压实功能和设计孔隙率可按已有工程经验拟定,一般为20%~28%,并由碾压试验确定。施工时以施工参数(包括碾压设备的型号、振动频率及重量、铺土厚度、加水量、碾压遍数等项)及干容重同时控制。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3.2.5条)
1.0.8 在一般情况下,应在施工初期进行碾压试验,以校核设计规定的填筑标准及碾压参数,并在必要时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当使用的土石料性质特殊时,对Ⅰ、Ⅱ级坝及高坝、应进行专门的碾压试验和相应的试验室试验,论证其填筑标准。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3.2.8条及第3.2.9条)
1.0.9 用沥青混凝土防渗的土石坝的设计应遵循《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准则(SDJ01—88)》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面板坝的设计应遵循《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导则》(DL5016—92)的有关规定。 (本条用以补充《SDJ218—84》中的第4.2.6条至第4.2.14条)
1.0.10 反滤层每层的厚度应根据材料的级配、料源、用途、施工方法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水平反滤层的最小厚度可采用30cm,垂直或倾斜反滤层的最小厚度可采用50cm。采用推土机平料时,最小水平宽度宜不小于3.0m。
如坝壳与防渗体之间的反滤层总厚度不能满足过渡层要求时,应加厚反滤层或另设过渡层。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4.6.7条) 1.0.11 取消《SDJ218—84》中的第5.2.2条
1.0.12 排水减压井外侧的反滤料,可采用土工织物,但需经专门设计。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5.3.14条“六”)
1.0.13 与防渗体连接的岩石岸坡坡度,宜不陡于1∶0.5~1∶0.75,陡于此坡度应有专门论证,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6.1.4条“二”的修改)
1.0.14 土石坝与混凝土建筑物采用侧墙式连接时,防渗体与混凝土面结合的坡度宜不陡于1∶0.25~1∶0.5,并保证结合面填土质量,加强防渗体下游反滤层。必要时防渗体可适当加大断面,并选用高塑性粘土填筑等。严寒地区应注意防冻。陡于此坡度应有专门论证,并采取相应其它工程措施。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5.2.3条)
1.0.15 计算粘性填土或坝基土中某点在施工期的起始孔隙压力用的孔隙压力系数 试验测得,为相应剪应力水平下的孔隙压力与大总主应力的比值。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7.3.5条有关部分的修改) 1.0.16 坝坡抗滑稳定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7.3.8规定的数值。
表7.3.8 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 运 用 条 件 正常运用条件 非常运用条件 工 程 等 级 Ⅰ 1.30 1.20 Ⅱ 1.25 1.15 Ⅲ 1.20 1.10 Ⅳ、Ⅴ 1.15 1.05 值从三轴不排水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7.3.8有关部分的修改)
1.0.17 对Ⅰ、Ⅱ级坝及高坝,以及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可采用简化毕肖普法或其他方法计算坝坡抗
滑稳定安全系数。在滑动面上进行计算,直到求得最小安全系数。计算方法的要点见本规范附录三第四节,这时最小安全系数值应比表7.3.8中的规定提高5%~10%,但对一级坝正常运用条件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5。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中的第7.3.9条) 1.0.18 土石坝应力和变形分析可用有限元法进行,计算坝体及坝基或其他相衔接的建筑物在土体自重及其他外荷载作用下和各种不同工作条件下的应力及变形值,从而定性地分析坝体是否发生塑流区及其范围、拉应力区及其范围、变形及裂缝、防渗土体的水力劈裂、混凝土面板坝周边缝及垂直缝的可能变形等,并据以研究相应的工程措施。
(本条作为《SDJ218—84》中的第7.4.2条有关部分的修改) 附录的补充规定
A.1.1 对堆石、砂砾石等粗粒无粘性土根据三轴试验成果,整理转化为以对数函数或指数函数表达的非线性抗剪强度指标,现阶段应用经验较少,配套的安全系数尚难以拟定,但可用此对一些高坝进行稳定计算,以便积累资料取得经验。
(本条作为《SDJ218—84》附录三第二节“四”之“1”的补充)
B.1.1 附录三附表3.1中,稳定渗流期和水库水位降落期试样起始状态栏内改为“要预先饱和,但浸润线以上的土不需饱和”。
(本条作为《SDJ218—84》附录三附表3.1的补充)
C.1.1 粘性填土在施工期的起始孔隙压力系数B值,按本补充规定第16条的规定取值。 (本条作为《SDJ218—84》附录三第三节“一”的修改) D.1.1 删除(附4.16)式
(本条用以代替《SDJ218—84》附录四第三节“七”的部分修改)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 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蒋国澄 杨荫华 陈愈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