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行政部负责人任组长、行政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行政部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3.2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3.2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行政部负责人任组长、行政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行政部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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