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中医医院
关于处方书写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处方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可辨;每张处方中如有一个字辨认不清者,扣30元。
(二)一般项目,包括处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科别和床位号等。每张处方中一项填写不全扣10元。 (三)中成药处方,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填写不全每张处方扣10元。
(四)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药品名称为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书写规范,并按药品说明书用量使用,超剂量应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其中一项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10元。
(五)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一项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10元。
(六)医师签全名,没有签名每张处方扣10元。
(七)药品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其中一项填写不全每张处方扣10元。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遵循以下要求:1、体现“君、臣、佐、使”要求;2、名称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以克(g)为单位;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5、每行排列的药味数为4位,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6、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其中一项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20元。
(九)连续扣款3次以上,取消其医师处方权,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再次给予处方权,并记录到年终考核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升的依据。
(十)西药处方的管理适用于上述规定。
(十一)本规定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即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