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选址较合理。 5、公众参与分析结论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问卷调查的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2份(其中团体问卷2份,个体问卷10份),实收12份,回收率100%。参与调查的2个单位支持率为100%,被调查个人对象中赞成该项目建设占100%。该项目同时进行现场公示,在公示期内亦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方法可行,结果可信。 6、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双牌县瑞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碎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污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并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33
建议 建议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如下建议: (1)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生产,切实保护好项目周边环境。 (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环境监理。 (3)加强设备维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4)明确人员和职责,做好本项目绿化维护工作,确保厂区绿化水平的提高,改善生态景观。 (5)加强成品的运输管理,严禁车辆超载行驶,尽量减少夜间运输车流量。运输车辆途径农户时,应减速行驶、少鸣笛,尽量避免道路扬尘和噪声扰民。 (6)切实有效地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工作,争做环保先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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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 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周围关系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 下列1—2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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