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制定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设备抢修和污染控制,尽可指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环境监测 为了及时掌握生产中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有效性、厂区和区域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监测建议: 表7-7 项目监测一览表 类型 废气 噪声 监测位置 厂界无组织 厂界 监测项目 粉尘 Leq 监测频次 1次/季 1次/季 10、环保投资分析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环保设施包括:凡属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所需的设施装置;属生产工艺需要又为环境保护服务的工程设施;为保证生产有良好的环境所采取的防火防爆、绿化设施等。根据以上原则,项目设计中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气处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和废弃物处理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4.5万元,占总投资的6.45%。环保措施及投资见表7-9。 表7-8 综合环保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污染源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其它 合计 环保设施名称 三级化粪池 雨水收集池200m3 袋式除尘器2套+喷雾除尘 喷淋设施 底座回固、基座减震;采用装有隔声棉的柜式风机 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绿化 数量 一座 一座 2套 5套 / / / 投资 0.5 3.5 50 1 8.5 1 计入主体 64.5 11、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 本项目环保设施环保竣工验收内容如表7-9所示: 表7-9 项目环保设施环保竣工验收内容 排放源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与工艺 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 验收因子 预期治理效果 28
废水 初期SS 雨水 生活COD、氨氮 污水 破碎筛分 TSP 沉淀池 化粪池 袋式除尘器 沉淀池(200m3) 化粪池 破碎筛分:袋式除尘器2套+喷雾除尘 运输2套(频次视生产情况及天气而定) 原料堆场2套(频次视生产情况而定) 成品堆场1套(频次视生产情况而定) 底座加固、基础减震、距离衰减;风机采用隔音柜式风机 垃圾收集及清运 收集后外售 暂存间(10m2) SS 不外排 回用于厂区除尘 回用于周边农灌 满足GB16297-1996标准要求 TSP 废 气 无组织 TSP 喷淋设施 达到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GB18599–2001 GB18599–2001 GB18597-2001 噪声 场界噪声 破碎机、振动筛、风机 垃圾收集及清运 石粉 暂存间 等效连续A声级 /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沉淀池 危险废物 29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破碎、筛分等工序 汽车动力起尘 堆场粉尘 初期废水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除尘器 沉淀池 固体 废物 职工 污染物名称 粉尘 扬尘 粉尘 SS COD、氨氮 粉尘 石粉 生活垃圾 废手套、废抹布、防护服、防护面罩、擦布等 废机油及油桶 噪 声 厂区 防治措施 袋式除尘器2套+喷雾除尘 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清洁路面、洒水抑尘 堆场设置顶棚及防尘网、堆场地面硬化 雨水沉淀池 隔油池、化粪池 收集后作为产品 外售 环卫部门处置 合理处置 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场界处达标 达标排放 预期治理效果 回用于厂区除尘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灌 设备维护 生产设备、运输 底座加固、距离衰减、科学管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治理达标后排放,以减少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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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论与建议 结论 1、项目情况 双牌县瑞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碎石项目位于双牌县G207国道以西,租用原双牌南岭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工业广场作为生产场所,利用五里牌水电站弃渣场产生的废石,新建废石利用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碎石60万吨。 2、当地环境质量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水环境质量现状:由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东面潇水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从噪声现场监测数据与评价标准对比可知,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地处双牌县G207国道以西(原双牌南岭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工业广场),生物多样性较差,物种单一,多为耕地及常见的松、杉类植物,区内野生动物较少,常见的有野兔、鼠、麻雀等,本区域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物种。 3、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结论 ①废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通过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为露天方式,拟对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及筛分机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器处理(对于袋式除尘设施收尘处理不到位的无组织粉尘增设喷淋除尘设施),后无组织排放,外排量为17.4t/a,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日用水量为51t.,其中生活用水1t/d,喷雾除尘50t/d。 生活污水量为1t/d(240t/a,以用水量的80%计),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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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 生产用水主要为喷雾除尘装置用水,最大日用水量50t/d,该部分用水进入生产物料中,不产生废水; 项目道路路面初期雨水量为111.28m3/次。拟在厂区地势低洼处建设一个体积为20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截留沟截留进雨水收集池中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除尘。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工程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及风机等设备动力噪声,均属于点声源,声源强在85~10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全速布局高噪声设备,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底座加固、基座减震及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通过各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285t/a,定期收集至成品仓作为产品外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产生的石粉量约为100吨/年,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危险废物,应统一存放在危废临时储存场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产业政策、选址和平面布局符合性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分析,该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27条“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 本项目位于双牌县G207国道以西(原双牌南岭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工业广场),项目临近道路,交通方便,附近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植被以常见的松、杉类植物为多。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民居位于项目西北150m处,且有小山体阻隔,起到屏障隔离作用,对周边影响较小。经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且项目环评期间,在现场进行了公示和调查,特别是对临近居民点进行了逐一调查,周边居民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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