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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工作手册(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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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认证监督时间:每学期定期抽查两次。 第十四条 院级认证工作不合格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 《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反馈表》、《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

《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上交不齐全或未上交;

(二) 虚填服务证,服务内容、服务时数不符或是填写错误过多 (三) 滥填服务时数,违反规定; (四) 其它违反行为。

第十五条 认证监督抽查结果处理方式:

(一)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若出现所列不合格情形,予以通报批评;

(二)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收回该分院所有的认证注册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

服务中心接管。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组织相关考察工作,考察期间表现良好予以申请发回该分院所有的认证注册工作;

(三) 自认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志愿者组织须提出整改措施报

交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接受监督落实;

(四) 抽查结果作为年度各项评优考核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经认证监督,对于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做出如下规定;

(一)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通报批评(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该

分院青年志愿者实施认证监督);

(二) 收回该分院所有的认证注册工作,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接管。 第十八条 进行认证工作的组织根据以下情况归类: (一) 院级活动认证工作根据上述的院级流程进行

(二) 班级组织的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分院需上交活动的总结、反馈表及

服务名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名单予以认证。

(三) 各非志愿者组织若申报志愿者活动,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本中心申请,上交活动策

划书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活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活动后必须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反馈表和服务名单,并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予以认证。

(四)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组织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更好的开展志愿者工作,加大抓源治本力度,使志愿者先进集体的考核评估更趋正规化,制定本细则。考核评估细则如下:

第一章 志愿者组织建设(8分)

一、基本指标:

第一条 志愿者组织有专门的指导老师,按期换届并及时上报中心。(3分);

第二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总结。(3分); 第三条 重视优秀的志愿者组织干部的培养,每学期组织志愿者干部参加的培训不少于一次。(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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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志愿者组织干部能明确志愿者的工作宗旨、原则、精神。(2分) 加分项目:

(一)在组织建设中营造出一种温馨和谐和充满人性关怀的氛围;(3分) (二)志愿者组织干部中上学期获奖学金率超50%;(5分)

(三)在志愿者组织建设中要有自己的一套独到的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4分)

(四)志愿者干部的培养要有载体、成体系,能够为之快速成长提供优良环境并适当加以引导。

(3分);

第二章 志愿者专业化队伍建设与基地建设(17分)

一、 基本指标:

第一条 根据我学院自身专业的不同特点,不同的情况建设并拥有能够充分利用本专业特点、优

势提供志愿服务的专业化队伍。(5分)

第二条 拥有1个以上志愿服务基地。(3分)

第三条 志愿服务基地与专业化队伍建设能够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具备长期性、规范化、品牌

化。(5分)

第四条 .制定基地服务和专业化队伍服务年度计划,并能切实开展有效的志愿服务。(4分) 加分项目:

(一)基地服务时间在三年以上的;(5分)

(二)拥有2支以上(包括2支)专业化服务队伍;(5分) (三)建立品牌专业化队伍及品牌基地(经中心评定)。(每个5分)

第三章 志愿者注册与认证工作(17分)

一、 基本指标:

第一条 及时完成每学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2分) 第二条 保存好需要存档的志愿者注册表格。(3分)

第三条 及时按中心下发的文件进行院级认证并上交规定表格。(3分)

第四条 院级认证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及时上交服务名单、反馈表及认证申请表),并及时上

交规定表格。(5分)

第五条 积极配合中心做好认证抽查工作。(4分) 加分项目:

(一)通过面试招募志愿者的加5分;

(二)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的20%-30%的加3分; (三)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的30%-40%的加4分; (四)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的40%-50%以此类推加分; (五)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的90%以上的加10分。 注: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的20%以下的不加分。

第四章 志愿者培训与志愿者活动(9分)

一、 基本指标:

第一条 每学期组织基层志愿者参加的培训不少于1次。(2分) 第二条 结合活动的主题和活动的参考内容,积极开展时效性和长期性并重的志愿服务活动,拓

展出高质量的志愿服务项目。(3分)

第三条 及时了解志愿者的服务情况,保证服务的质量。(3分)

第四条 学期初制定并上交志愿者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上交成果汇报。(4分) 加分项目:

(一)2次以上组织基层志愿者参加培训的加4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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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良好社会效应的加4分;

(三)志愿者活动不搞形式化,积极迎合社会需要,在服务的内容上能切实为党政分忧,切合

学院发展主题,为社会服务加3分;

(四)结合活动的主题和活动的参考内容,积极开展时效性和长期性并重的志愿服务活动,拓

展出高质量的志愿服务项目加3分。

第五章3.5或12.5志愿者活动月系列活动表现(12分)

一、 基本指标:

第一条 重视宣传月的活动,做好策划、宣传、人力物力调度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交策

划书。(4分)

第二条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与程度高。(4分)

第三条 做好活动期间与中心的协调沟通工作,及时上交活动通讯稿、心得、总结等文字材料和

图片、DV方面的相关材料。(4分)

第四条 积极参与和承办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成绩突出。(5分) 加分项目:

(一) 活动通讯稿、心得等材料一旦被学院团委网站、校团委网站采用,每篇次加2分,累计

加分;

(二) 活动受到国家、省、市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分别按6分,4分,2分加分,多种项目

报道取最高分;

(三) 活动受到分院团委、院团委、校团委、团市委表彰的加5 分;

(四) 做好志愿者活动月的整体策划方案及宣传方案并及时上交中心加5分; (五) 积极参与和承办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成绩突出者加5分。

第六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12分)

一、 基本指标:

第一条 在学院中做好两项计划的宣传工作争取让每位志愿者了解“两项计划”精神。(4分) 第二条 在毕业班中至少做一次关于两项计划方面的专题讲座。(4分) 第三条 积极配合中心做好两项计划的相关工作。(4分) 加分项目:

(一)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两项计划,按每人次被选中加3分; (二)积极参与其他相关西部计划的活动,加5分。

第七章 与中心联系及其他志愿者组织的合作 (15分)

第一条 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协助中心完成相关活动。(3分)

第二条 积极参与中心志愿者干部会议及其它相关会议(第一负责人到会)。(2分) 第四条 大型活动需要向中心登记,租借的物资要及时归还并无损坏。(3分) 第五条 与兄弟院校开展合作并共同组织策划活动。(3分) 第六条 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合作。(4分) 加分项目:

(一)成功协助中心完成相关活动,完成项目且优异加3分; (二)成功合作且项目优异的加4分;

(三)与校外组织合作有优异反响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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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10分)

一、基本指标:

第一条 通过各种渠道真实地了解并虚心接受基层志愿者和被服务对象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意

见与建议。(3分)

第二条 以各种形式向中心提有关组织建设、服务目的、工作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3分) 第三条 积极关注本中心网站(等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公布网站后,就可以知道网址了)适时提

意见和建议。(4分)

加分项目:

(一) 整理并汇总相关志愿者活动中的意见与建议且将其及时反馈到中心加4分; (二) 及时将意见与建议的处理结果反馈回提意见或建议者加4分; (三) 上传五篇以上学院新闻或其他相关资料至中心网站加5分。 注释:

1、评分标准由自评与考评分组成,自评分由参评志愿者组织自行评定,考评分由院团委青

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协同参评志愿者组织代表进行评分。 2、考核总分满80分,为“达标志愿者组织”;总分低于60分,为“不达标志愿者组织”;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可以申报“院优秀志愿者组织”。“不达标志愿者组织”,要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内制定出整改措施,确保在一年内成为“达标志愿者组织”。 3、考核结果作为评选院、校、市、省“先进志愿者集体”评选依据。 4、本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干部评选制度

我院各志愿服务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原则,以服务群众、服务青年为宗旨,在助困扶贫、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大型活动等不同领域积极展开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进行优秀志愿者干部的申报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制度如下: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 为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20小时以上,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能够

严格遵守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及广大同学的监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广大青年志愿者干部中起模范作用。 (二) 承担过具体服务任务或经常性开展各类服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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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投入,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社会

影响,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效果好、活动质量高、服务态度积极、宣传工作到位。 (四) 积极配合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参与院级活动,在基地建设、“两

项计划”工作、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常规工作开展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能及时地向中心反映本学院近期情况。 (五) 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不以权谋利,不以权欺

人,不做有损青年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六) 能够严格遵守院团委、学生会各项规定,执行各项决议,履行工作程序,讲求工作

效率,联系广大师生,同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灵活性和创造性。 (七) 能够树立全局观念,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团结协作,不搞小团体主义 (八) 工作中要注意礼貌,不讲粗话,态度要认真。 (九) 要有良好的守时观念,平时出勤,开会,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会。 (十) 服从部门内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责任,严谨履行义务,合理使用权利,并保持高

涨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

(十一) 工作中不拈轻怕重,不按时参加活动,或是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无故不参加

例会者,挂科者,违纪者不予评优。

(十二) 为学院争取荣誉,能提出有利于本学院和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创新点子的,

参照意见被采纳的次数,做出特殊贡献的优先考虑。

(十三) 参考中心内部其他干部的意见,综合考虑,民主投票选出。 第二条 评定方法:

优秀志愿者干部根据各青年志愿者青年中心注册志愿者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由各青年志愿者青年中心根据分配名额和申报条件进行民主评选。评选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优秀志愿者干部由院团委发文表彰。 第三条 材料报送要求:

(一) 参评个人的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 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重点突出,材料在1000

字左右。 (三) 各青年志愿者青年中心统一于规定时间内将优秀志愿者干部个人申报资料上交院

团委办公室2-311,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评议确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制度

我院各志愿服务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原则,以服务群众、服务青年为宗旨,在助困扶贫、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大型活动等不同领域积极展开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进行优秀志愿者干部的申报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制度如下: 第一条 申报条件

(一) 每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二) 严格履行志愿者义务,合理使用志愿者权利。 (三) 遵纪守法,拥护青年志愿者,热爱青年志愿者,维护青年志愿者名誉。 (四) 品行端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勇于吃苦,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德

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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