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 范围
1.1 为规范台风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最大限度 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订本专项预案。
1.2 本专项预案适用于光伏电站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影响到光伏电站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台风险情和灾情的防范与应对。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以及《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贵州省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应急组即为现场应急指挥部。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体系
3.1.1 光伏电站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光伏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光伏站应急领导小组”)、 下设光伏电站应急组。
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某某 副组长: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电站应急组组成人员: 组 长:某某 副组长:某某 某某 成 员:全站运行人员
3.1.2 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时,应急领导小组即为光伏电站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组即为现场应急指挥部。
3.2 职责
3.2.1 光伏电站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小型(Ⅳ级)及以上台风灾害险情和灾情响应的决策、领导和应急指挥,研究解决救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2.2 光伏电站应急组
负责光伏电站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分析、报告和通报。
负责台风灾害应急组负责台风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在光伏电站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本预案规定和程序,具体负责台风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指挥,研究解决救灾过
程中的突出问题。
负责台风灾害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发生台风灾害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跟踪、汇总、分析、传递、报告及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的组织落实。
负责光伏电站发生符合本预案设定的应急启动条件的台风灾害 险情和灾情时,成立光伏电站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光伏电站应急领 导小组组长担任。根据台风灾害类型和领域,副指挥长由应急组组长 担任。指挥长可以根据灾害类型和领域授权副指挥长担任指挥长工作。
3.2.5 现场应急指挥部
3.2.5.1 发生符合本预案设定的应急启动条件的台风险情和灾情时,事发单位迅速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光伏电站应急组组长担任。
3.2.5.2 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光伏电站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指导,具体组织现场的台风灾害应急救灾、信息报送与内部信息发布。
3.2.5.3 光伏电站成立应急指挥部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光伏电站应急指挥部的指导。
光伏电站建立技术专家库。根据光伏灾害应急工作需要,抽调专家库技术专家成立应急救灾专家组,为台风灾害应急救灾提供技术支持。
4. 危害分析
台风,指形成于热带或副热带 26℃以上广阔海面上的热带气旋。世界气象组织定义:中心持续风速在 12 级至 13 级(即每秒 32.7 米 至 41.4 米)的热带气旋为台风或飓风。北太平洋西部(赤道以北, 国际日期线以西,东经 100 度以东)。地区通常称其为台风,而北大西洋及东太平洋地区则普遍称之为飓风。每年的夏秋季节,我国毗邻的西北太平洋上会生成不少名为台风的猛烈风暴,有的消散于海上, 有的则登上陆地,带来狂风暴雨,是自然灾害的一种。
降水是与台风伴随的另一主要天气,同时也是引发渍涝和山洪暴发从而形成灾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必定是造成台风灾害的重要成因之一。台风造成的降雨强 度和范围都很大,通常一次台风过境可带来510 一 303mm 以上的降雨,甚至可引起 41000mm 以上的降雨。我国南方的主汛期发生在台风季节,江河水位普遍较高,台风带来的暴雨使江河水位猛涨,常常造成洪水泛滥,淹没农田村庄,冲毁道路桥梁, 而且还可能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多种次生灾害,造成巨大损失。除台风大风外,台风降水也是引发灾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5. 应急处置原则
5.1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是处置其行政区域台风灾害事件的主体,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光伏电站的统一领导下, 加强光伏电站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做好台风防治工作,快速、有效地组织台风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5.2 以人为本,制度设防。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5.3 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光伏电站各单位做好台风灾害防治工作,快速、有效地组织台风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在台风灾害发生时, 各单位除了积极自救外,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台风应急的需求,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5.4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光伏电站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果 断应对灾害的综合素质。
6. 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6.1 Ⅳ级(一般)预警: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 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8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3 Ⅲ级(较重)预警 :24 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 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者阵风 10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4 Ⅱ级(严重)预警 :12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 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者阵风 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5 Ⅰ级(特别严重)预警: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 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2 级以上,或者阵风 14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7. 预防准备
7.1 预防和应急准备
光伏电站及各单位针对本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种台风灾害,应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7.2 预警行动
7.2.1 光伏电站及有发生台风灾害危险的单位,要安排人员及时获取媒体台风灾害预警信息。当发现灾害来临前的特征时,应立即组